首頁>今日要論今日要論
政府“叫板”污染企業多多益善
1月10日,蘭州市有關部門向媒體發布通報稱,直指中石油蘭州石化作為央企,不履行社會責任,要求其向蘭州市人民道歉,措辭之嚴厲為歷年所罕見。但在蘭州石化及當地多位觀察人士看來,蘭州市政府如此做法,背后卻藏有深意。“說白了,蘭州市政府就是想讓蘭州石化盡快搬遷到蘭州新區去,以數百億元的搬遷工程挽救蘭州新區目前日漸式微的發展形態。這是一種事實上的逼宮。”(1月11日《中國經營報》)
面對蘭州市政府方面的公開指責,意外的不只是蘭州石化公司。對于公眾而言,這亦是對于以往央企與地方政府關系圖景的一種顛覆。因為,囿于具體的利益關聯,長期以來央企與地方政府之間更多是體現為一種“共生”關系。即便有“矛盾”,恐怕也多為內部“協調處理”,公開“撕破臉皮”已然不正常。
上述“不正常”,既是源自一種經驗判斷,也是蘭州石化方面“逼宮”之說的現實土壤。蘭州政府方面此次的不同尋常之舉到底是源自環保壓力,敢于主動跳出利益泥淖挑戰“同盟”關系,還是真如蘭州石化所拋出的“動機論”,外界仍難以得知。但這一“真相”到底如何,并不妨礙其中所隱約折射的某種需要得以糾偏的現實:在長期以來的“GDP優先”的發展觀之下,環保執法的脆弱性與“特權”企業的強勢已經成為環境治理需要重點解決的議題。事實上,政府需要通過訴諸媒體公開喊話來令其履行社會責任,已經顯示了執法權力的某種無可奈何。
無論如何,這一來自被執法對象的“逼宮”之論都顯得意味深長。一者,即便被公開叫板,蘭州石化方面仍對于已有的污染事故責任避而不談,甚至歸之于“幾萬人的大企業,不可能不出現一點生產故障或事故”,反而大談執法“動機”,一家規模如此之大的央企的環保觀念如此之弱,令人咂舌。二者,叫板式的回應,更凸顯的是央企在地方權力格局中的某種“大佬”心態。
不過,就現實而言,這場發生在政府與央企之間的對壘,未嘗不蘊含著積極信號。一方面,隨著有著“史上最嚴”稱謂的新環保法的誕生并開始實施,地方政府面臨的執法壓力與現實的環境形勢所迫,都必然要去主動構建一種新的環保與經濟利益更為優化、平衡的政企格局;另一方面,隨著國企改革與反腐的推進,國企的社會責任體現勢必要在改革中逐步回歸,治理水平也將提升,而單純靠走低環保成本之路,已經愈發難繼。以此而言,那種以利益結盟為特征的非正常的政企關系模式,或正走向松動。
在最新回應中,蘭州石化一改此前的對壘態度,稱將誠懇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批評,依法合規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態度的反轉,究竟只是策略性的放下姿態,還是真心“悔過”,恐怕只有當事雙方知道。而在此事件中,另一值得關注的議題是,蘭州政府方面對于“央企社會責任”與“功不蓋過”觀念的強調。譬如在去年有媒體發起的“最賺錢上市公司社會責任綜合評價”的調查中,“油老大”中石油社會責任列倒數第五。而一直以來,只注重“賺錢”的能力而忽視社會責任的承擔,甚至賺錢能力可以掩蓋一切其他“過失”,一直是國企發展的重要弊端所在。就此而言,蘭州政府的呼吁,應該多多益善,也當在更高的層面被回應,不該成為絕響。
編輯:曾珂
關鍵詞:向人民道歉 中石油蘭州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