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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4城市試點以房養老 近四月僅12戶家庭簽約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經過十余年的醞釀,2014年6月,保監會正式公布“以房養老”保險試點的相關意見。北京、上海、廣州、武漢為最新試點的四個城市。一年過去了,“以房養老”保險的推行情況如何呢?
一家叫幸福人壽的保險公司不久前推出國內第一款“以房養老”保險,然而,在推出近四個月的時間里,只有12戶家庭簽約,這一數字相比我國龐大的老年人群來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北京“以房養老”保險推出后,年過7旬的黃阿姨夫婦、康先生夫婦成為第一批敢吃螃蟹的老人。這兩位老人認為,盡管很多人來勸阻,但他們始終認準了這是個好事,適合未來他們的養老計劃。不過,一位姓張的老人說,北京房價高,子女們買房子不容易,如果把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身故后即便可以有些剩余的錢留下,但失去房產還是難以接受。“以房養老”為何叫好不叫座?什么樣的老年人適合“以房養老”?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保險系教授、中國保險學會常務理事庹國柱作出了分析和評論。
經濟之聲:從試點情況來看,“以房養老”這種模式大多數老年人還是較難接受,原因有哪些?
庹國柱:以房養老是我們整個養老政策的一個部分,主要是要解決一部分老年人養老資金不足的問題,或者說有養老保險金,但是他覺得應該提升自己的養老生活質量,過體面有尊嚴的養老生活,那么對這些人來講,他可以以現在自有的財產,通過保險公司取得養老資金。這是其他國家也在普遍采用的一種方式。
經濟之聲:“以房養老”在實際的實施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比如說,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之后,老人是不是可以繼續住?房子可不可以出租?
庹國柱:所謂以房養老,實際上就是我們的房子提前給保險公司,在我身故之后這個房子歸保險公司了。那么在我身故之前,保險公司定期給我一定的養老資金,等于提前把房產賣掉了。簽約之后,這個房產從道理上來講,它的權益給保險公司了,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每個月支付養老資金。
經濟之聲:每個月領的錢是怎么計算出來的呢?
庹國柱:領到的錢它是根據一個精算,算你平均余命有多少。比如一位60歲老人,他的平均余命還有比如說20年,那保險公司就把這個房子將來兌現之后能夠有多少錢,平均到20年里頭每一年給你支付。當然有的老人活的時間長,有的活的時間短,如果沒有活夠那么多年,它就可以把剩余的錢給你的家屬,但是超過這個年限之后,家屬就得不到錢了。當然對于很多老人來講,往往希望把自己的房產作為遺產給自己的子女。所以如果提前把房產賣掉,然后賣掉的錢在有生之年花掉了,這在有些家庭會遭到子女的反對。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以房養老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