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圖國企民企·圖
發改委公布高通壟斷證據
國家發改委2日公布對高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首次詳細介紹了對高通市場支配地位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認定依據,包括高通在無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和基帶芯片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當事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行政處罰依據和決定。
決定書稱,在CDMA、WCDMA和LTE無線通信技術標準中,高通均持有數量不等的無線標準必要專利,包括其在相關市場占有100%的市場份額;具有控制無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的能力;無線通信終端制造商對高通的無線標準必要專利組合許可高度依賴;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難度較大等。
而在CDMA基帶芯片市場、WCDMA基帶芯片市場和LTE基帶芯片市場,高通均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包括其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均超過1/2;具有控制相關基帶芯片市場的能力;主要無線通信終端制造商對高通的基帶芯片高度依賴;基帶芯片市場進入門檻高、難度大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發改委認定高通在上述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決定書顯示,發改委查明高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禁止的壟斷行為,包括其濫用在無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的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價專利許可費;濫用在無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的支配地位,在無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中,沒有正當理由搭售非無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濫用在基帶芯片市場的支配地位,在基帶芯片銷售中附加不合理條件等。
編輯:羅韋
關鍵詞:市場 高通 地位 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