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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興摔童案”兇手今日被執行死刑
9月25日,被告人韓磊(右)、李明在法庭上。當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北京大興摔死女童案做出一審判決。法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韓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其前罪尚未執行完畢的剝奪政治權利七年兩個月零十天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中新社發 李佳 攝
視頻:北京大興摔童案終審維持原判 韓磊被判死刑 來源:中央電視臺
中新網10月31日電 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大興摔童案”兇手韓磊被執行死刑。上午9時30分,法院向韓磊出示了最高法院死刑復核決定,將其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2013年7月23日20時許,被告人韓磊、李明駕車至大興區因停車問題與李某發生爭執。隨后,韓磊將李某的女兒孫某某從幼兒車內抓起摔在地上,李明當場駕車帶韓磊逃離現場。7月26 日,被摔女童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3年9月25日,該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宣判。最終,法院認定被告人韓磊將女童高舉過頭頂摔在地上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3年11月19日,該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韓磊的辯護人表示,韓磊的行為屬法律上的客體認識錯誤,是對侵犯對象發生的錯誤認識,本案系過失致人死亡案件,而不是故意殺人案件。一審法院在證明標準上不夠確實充分,不能排除韓磊是過失致人死亡的合理懷疑,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請求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2013年11月29日,該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二審維持原判。(完)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大興摔童案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