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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撞見16歲未婚妻與人偷情 提斧將情敵砍成重傷(圖)
昨天,王某出庭受審。京華時報記者蒲東峰攝
16歲未婚妻移情別戀要分手,18歲的王某持斧將情敵砍成重傷二級。昨天,通州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
王某供述,他與16歲的女友任某經(jīng)人介紹相識并同居,兩人已在老家辦了訂婚宴。男方已經(jīng)給女方近6萬元彩禮錢,就等到了法定年齡領(lǐng)取結(jié)婚證。兩人來北京打工后沒多久,任某開始不回家并提出分手。按照任某的說法,她來京后在通州賣服裝,今年5月和常到店里買衣服的宋某產(chǎn)生了感情,所以就向王某提出分手。王某提出先退彩禮錢再分手。任某同意,稱有錢了就退彩禮。5月26日,王某到任某的住處,一進屋看到任某和宋某正在發(fā)生性行為。“我當(dāng)時大腦一片空白。”王某說,他看到宋某拿刀要扎他,他躲開后跑回家,并給任某的父親打電話訴苦,結(jié)果挨了罵,這讓他更加憤怒。王某從家拿了把斧頭返回任某住處。見到宋某,他持斧頭沖上去就砍。王某砍完人后跑回老家,經(jīng)家人勸說于7月22日投案。
經(jīng)鑒定,宋某胸部等處被砍傷,為重傷二級。王某家人賠償了宋某7萬元,宋某也表示原諒了王某。
法院審理后認(rèn)為,王某的行為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王某表示會考慮是否上訴。(記者裴曉蘭)
編輯:于瑋琳
關(guān)鍵詞:提斧砍情敵 重傷二級 未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