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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歷史名城保護不力就摘牌
本報北京4月23日電(記者李韻)在國家文物局近日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與考古司司長關強在回答本報記者相關提問時表示,國家文物局今年將啟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瀕危名單公布工作,完善名城通報、退出機制,建立有機更新和可持續發展的名城、街區保護工作機制。
根據2008年7月1日開始實行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已批準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因保護不力使其歷史文化價值受到嚴重影響的,批準機關應當將其列入瀕危名單,予以公布。”
歷史文化名城的審批、監管等相關工作,由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文物局共同進行。2013年1月兩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對山東省聊城市、河北省邯鄲市、湖北省隨州市、安徽省六安市壽縣、河南省鶴壁市浚縣、湖南省岳陽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云南省大理市因保護工作不力,致使名城歷史文化遺產遭到嚴重破壞,名城歷史文化價值受到嚴重影響的情況進行通報批評。關強介紹,目前,他們正在對這8個古城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并將根據復查情況提交意見。換言之,保護不力的古城經整改仍不合格的,就會被列入瀕危名單,乃至被摘牌。
記者注意到,近些年,包括退出機制在內的動態管理正在成為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的常態,并起到積極作用。比如,我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中的項目,如因保護管理不善,致使遺產價值受到損害,國家文物局將先予以警示,情形嚴重的,則將其從《預備名單》中除名。此舉有助于督促相關地方人民政府進一步加強對預備名單項目的保護管理。
來源:光明日報
編輯:付裕
關鍵詞:保護 國家文物局 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