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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和扶持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解決小生產、大市場的矛盾,推進農產品生產規范化、標準化,提升農業的效益和抗風險能力等方面展示了重要作用,是一種符合當前發展階段水平和需求的組織化方式,自200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以來,許多農民受益匪淺,但是也存在和面臨著不少問題:
組織型、領導型人才匱乏。不少合作社的組織者,多是憑著一股子熱情干起來的,缺乏相應的知識、能力,有的甚至思想境界不夠,致使合作社的設立與運行根本達不到應有的效果。
扶持監管缺乏或不到位。一些組織者反映:專業扶植資金被層層扒皮,合作社受益甚微,嚴重挫傷了農民入社的積極性;不少合作社自國家工商局注冊登記當天就開始無法生存,即便能活下來也舉步維艱;發展得較好的多是些“偽農業合作社”;某些基層官員很少關心合作社。
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智力投入與支持。合作社具有火車頭效應,提高合作社管理者的水平和能力,是一項事半功倍的舉措。建議黨委和政府部門積極調動社會資源,如成功的企業家、創業者、先進人物和相關的專家學者等,農業、文化、科技等部門多部門合作,實施一場農民專業合作社提升行動,根據各專業合作社的特點分類,分期分批利用1年的時間進行一次系統的培訓。
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各項扶植支持政策落實執行情況的檢查。對各項支持或扶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政策運用情況、執行效果搞一次回頭看,糾正不正之風,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樹立社會正氣,鼓舞百姓士氣,推進改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環境和氛圍。
建立定期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問題進行巡視調研的機制。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僅類型多,而且數量巨大,這么多年來,合作社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情、發生著什么事情,領導們多以為了解了,但從合作社成員,特別是帶頭人那里獲得的反映常常大相徑庭。準確的、深入的、符合實際的調查研究是制定好的有效政策和解決問題的前提,中國“三農”如此龐大復雜,建立一種巡視調查研究機制十分必要。
編輯:羅韋
關鍵詞:合作社 農民 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