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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實踐成果申請學位”政策落地有成效!
本報訊(記者 朱英杰)正值一年畢業季,記者通過多方信息了解到,為貫徹2025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及相關文件精神,天津大學、山東大學、華東理工大學等高校都在今年開展了以實踐成果申請學位的體制機制探索,并有學生通過“實踐成果”順利畢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指出,接受碩士、博士研究生教育,通過規定的課程考核或者修滿相應學分,完成學術研究訓練或者專業實踐訓練,通過學位論文答辯或者規定的實踐成果答辯,表明學位申請人達到一定水平的,授予碩士、博士學位。
2024年10月,由全國工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研究制定的《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與申請學位實踐成果基本要求(試行)》(以下簡稱《基本要求》)正式發布。《基本要求》首次明確了通過實踐成果申請學位的標準和程序,進一步強化了專業學位以實踐創新能力為導向的培養定位和標準。
相關政策出臺受到社會各界歡迎。全國政協委員、武漢大學土木建筑工程學院教授徐禮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就曾表示,《基本要求》的發布為更強調實踐性、創新性的工程人才培養開了個好頭。但更重要的是,各學校要基于自身的人才培養現狀和需求,科學有序地探索更具體可行的實踐手段。
相關學校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如今,工程類碩博突破了畢業必須進行‘論文發表’的約束,青年學子們可以通過調研報告、產品設計等實踐成果形式申請學位,這一舉措將激勵工程類碩博士生聚焦工程發展和產業生產的實際需求,引領更多青年為工程前沿技術、重大工程實踐貢獻創新智慧?!?/p>
編輯:位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