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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個案攻堅到全域治理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高質效辦好毒品案件 加強禁毒綜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例人民政協
毒品犯罪隱蔽性強、鏈條復雜,給司法工作帶來諸多挑戰。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抽絲剝繭、深挖細查,不放過任何犯罪線索。在彭某強運輸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中,原一審判決對其犯罪事實認定存在偏差,檢察機關通過依法抗訴,補充證據,最終將罪名變更為運輸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實現罪責刑相適應;朱某鳴販賣毒品案中,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在審查關聯案件時發現線索,經三級聯動監督,成功糾正原判決錯誤,將罪名從非法持有毒品罪變更為販賣毒品罪,嚴懲犯罪分子。
面對時間跨度長、證據缺失等難題,檢察機關強化上下一體優勢,協同作戰。徐某奎販賣、運輸毒品案歷經多年,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在辦理申訴案件時發現漏罪漏犯線索,會同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引導偵查取證,構建完整證據鏈條,最終對徐某奎及其他漏犯依法追訴;郭某堅販賣毒品案中,江西省人民檢察院通過精細審查發現漏犯線索,跨省協作調取證據,突破“零口供”,使郭某堅被依法判處死刑,彰顯法律威嚴。
新時代背景下,檢察機關積極創新監督方式,運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提升辦案質效。潘某亮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中,長沙市人民檢察院建立容留吸毒“待處理”人員大數據監督模型,從海量數據中挖掘線索,成功追訴潘某亮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高某宇等人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
檢察機關深知,打擊毒品犯罪不僅要懲治犯罪行為,更要從源頭治理。在辦案過程中,針對發現的社會治理漏洞,及時制發檢察建議,推動相關部門加強監管。金堂縣人民檢察院針對當地毒品犯罪問題向鎮政府制發檢察建議,構建禁毒工作體系;濰坊市濰城區人民檢察院針對麻精藥品管理失控問題,會同多部門開展專項治理,加強宣傳教育,從源頭上遏制犯罪。
這十大典型案例,是檢察機關高質
編輯:錢子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