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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香凝作畫贈郁華
郁達夫的大哥郁華(字曼陀)是民國時期著名的法官和法學家,早年參加南社,柳亞子評價他的詩作如“鵬舉沖冠之作,文山正氣之歌”。
1932年,郁華擔任上海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長,兼任東吳法學院、法政大學等大學教授。“第二分院”是國民黨設在上海公共租界內的司法機關。這一時期,郁華多次參與營救愛國進步人士田漢、陽翰笙等,同時以法律為武器,對日偽特務依法進行審判,嚴懲漢奸敵偽。
1933年3月28日下午,時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宣傳部部長廖承志在上海租界被捕。柳亞子獲悉后,第一時間找到好友郁華設法營救。郁華透露,根據租界條例規定,凡是在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內“違犯法令”遭巡捕房逮捕的中國人,24小時內必須移交給中國法院審理。因此,按照當時南京軍法處的要求,廖承志將會被“引渡”到南京。如此一來,廖承志非但出獄無望,性命也將堪憂。郁華表示,他將盡自己所能拖延時間。柳亞子隨后趕到廖承志的母親何香凝家里告知實情。
在宋慶齡、何香凝等社會知名人士的聯名抗議和多方營救下,廖承志最終得以解救。何香凝為表示謝意,繪制一幅《春蘭秋菊圖》贈給郁華。1954年,郁華之女郁風陪同母親陳碧岑看望何香凝時,何香凝又在畫上補寫題詞:“1933年承志入獄,其時得曼陀先生幫忙,特贈此畫紀念。”同年5月,郭沫若在畫作的上端題書一詩:“難弟難兄同殉國,春蘭秋菊見精神。能埋無地天不死,終古馨香一片真。”
1939年11月23日上午,郁華在上海遭汪偽特務槍擊身亡,是民國司法界在抗戰時期于上海租界內第一個遭漢奸暗殺的法官。1952年10月,郁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批準為革命烈士。1983年3月,《郁曼陀陳碧岑詩抄》由上海學林出版社出版,廖承志特意為該書題寫了書名。(周惠斌)
編輯:廖昕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