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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中央: 貫徹落實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 高度重視低級別文物保護活化利用
案由: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全國文物工作會議確立“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根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數據,共調查登記不可移動文物76萬余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058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6507處,國保、省保單位共占比4.15%。可以說,市縣級以及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占我國文物資源的大多數。但是,文物部門重視國保、省保單位以及旅游景區內的文物古建的維修保養,對低級別的、比較零散、不易管護的文物重視程度不夠,缺乏維修經費和管理人員,保護利用相對較差。
建議:一、加大低級別文物保護維修力度。統籌好、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與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避免出現把文化遺產視為“包袱”的短視化行為。將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作為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的重要內容,增加經費投入,分期分批做好低級別文物的搶救保護工作,尤其是加強日常文物建筑的保養維護。
二、 因地制宜做好低級別文物活化利用。結合文物資源所處的周邊環境和文化生態,利用現存的古建筑、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開辟小型博物館、陳列館、藝術館、美術館、文化館、圖書館、農村書屋等公共文化場所。在確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文物建筑開辦民宿、客棧、茶社等場所,為社區服務、文化展示、傳統技藝傳承、文創產品開發等提供服務。健全社會參與機制,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文物保護利用,探索多元化方式實現文物的合理利用,著力破解低級別文物保護利用難題,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成果共享”的文物保護新機制,讓散落在鄉間田野的文物真正“活”起來。
三、 推動低級別文物融入大景區建設開發。鼓勵地方將低級別文物保護利用與周邊的景區開發聯動融合。把景區內的低級別文物資源納入整體保護開發框架中進行修繕利用,實現與景區景點資源整合,優勢互補。
編輯:薛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