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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基層醫療資源服務老年人生活
利用現有醫療資源發展養老功能,分擔周邊居民的基礎養老服務,不僅可以盤活基層醫療資源,也可以降低養老成本、增加養老服務的針對性,對于豐富養老服務方式具有重要意義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政策機制,大力發展銀發經濟”。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促進醫養結合服務高質量發展,推動實現健康老齡化,不斷增強老年人健康養老獲得感,2024年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醫養結合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醫養融合模式是指充分運用醫療資源優勢,在現有醫療資源基礎上增設養老服務,實現醫療與養護充分結合。社區醫院面臨病人不足、業務短缺、效益欠佳等難題。在社會老齡化背景下,如何激活基層醫療資源服務老年人生活備受關注。
筆者在廣州市黃埔區紅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調研時發現,中心打造“機構—社區—居家”整合型照護和社區居家二元聯動服務模式,以社區醫院為載體,嵌入養老服務功能,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和日常照護,既滿足了老年人就近養老、方便子女探訪照料的愿望;又培育了新的業務增長點,分擔了三甲醫院和養老機構壓力,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分級診療,達到了多重社會效果。
社區醫院熟悉社區居民情況,在構建“一刻鐘”養老服務圈中具有天然優勢。如能利用現有醫療資源發展養老功能,分擔周邊居民的基礎養老服務,不僅可以盤活基層醫療資源,也可以降低養老成本、增加養老服務的針對性,對于豐富養老服務方式具有重要意義。以社區醫院為載體的醫養融合模式在資源整合與養老服務上具有獨特優勢,應成為重點方向,通過政策、制度推動其發展。
加大政策供給。能否獲得政策支持,對于醫養融合服務的可持續性發展至關重要。紅山社區醫院的實踐成果,有賴于其從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民政部等部門獲得職工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公費醫療、長期護理保險定點單位等資格,能夠打破醫養分家的壁壘,高效集合醫養資源。建議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民政部等部門協同發力,聯合出臺相關政策,支持社區醫院打造養老服務職能,擴大服務場域、服務項目和覆蓋人群。
通過市場化機制實現醫養融合模式可持續性發展。目前,很多社區醫院財政資金依賴性強,缺乏開展醫養融合服務的自主性和靈活性。為推進以社區醫院為載體的醫養融合模式,應允許社區醫院在一定范圍內自主決定服務的具體內容、提供方式、定價等,鼓勵社區醫院通過精準對接長者養老需求、細化服務項目、提高服務質量來打造品牌,提升運營能力。
可以提高社區醫院的用工靈活度,加強醫養人才隊伍建設。養老服務管理人才、醫療護理人才短缺是養老服務行業面臨的突出問題。養老服務業的待遇缺乏競爭力,行業認可度不高,上升渠道和職業發展前景不明朗,難以吸納高學歷年輕群體。因此,應賦予社區醫院自主用工權利,提高其人才吸納能力;同時,在資金補貼、安家入戶、職稱評審等方面向社區醫務人員傾斜,鼓勵高素質年輕醫療養老人才扎根基層,助力社區基礎養老服務向專業化、智能化方向邁進。
合理設置養老服務民事責任范圍,消除社區醫院和養老從業人員的后顧之憂。身體機能日漸衰弱的老年人是受傷、患病的高危人群,養老服務業在運營過程中容易受到老年人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的困擾。沉重的民事賠償負擔減損養老服務機構的盈利能力,影響從業人員的積極性。要實現養老服務業的健康發展,必須從法律制度層面明確養老服務機構的權利義務,尤其要細化養老機構的照護義務標準,避免陷入老年人發生人身損害就推定養老機構存在過錯的誤區。此外,建議嘗試將養老服務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納入醫療糾紛調解體系,打造規范化、專業化的養老服務糾紛化解機制,為養老服務業保駕護航。
(作者王雪丹系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魯曉明系全國政協委員、廣東財經大學副校長)
編輯: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