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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廣州市數據條例》發布
廣州數據資源豐富,應用場景廣泛 供圖 廣州市委宣傳部
1月22日,廣州發布《廣州市數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共45條,分設8章,涵蓋了總則、數據資源、數據要素市場、數據產業發展、南沙深化數據開發合作、數據安全、法律責任等內容,將于2月28日起施行。
《條例》的出臺為數據要素創新驅動廣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將引領帶動數據行業發展,提升數據基礎制度保障力,促進培育一體化數據市場。
讓公共數據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2024年8月,廣州正式全面啟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工作。《廣州市數據條例》對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和其他市場主體的角色定位進行了規定。
該《條例》明確公共數據運營機構負責搭建公共數據運營平臺,提供安全可信的數據開發利用環境和服務渠道,突顯其公益屬性和定位,發揮“守門員”的作用,而其他市場主體則發揮各自在技術、分析和場景上的優勢,實施公共數據開發利用,并通過形成的數據產品和服務獲得收益。
此舉是落實國家層面關于“開展授權運營活動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或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等有關規定的落地條款,初衷在于培育公平競爭、多方參與、收益共享的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生態,更好調動市場主體參與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的積極性,也能夠進一步提升數據價值,繁榮數據產業發展生態。廣州數字科技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廣州市數據條例》引導下,廣州市公共數據運營將呈現公平、中立、透明的生態特征。
數據開發利用既需要發展的“引擎”,也需要安全的保障。在公共數據產品合規安全方面,《廣州市數據條例》提出要遵守合規審查、安全審查、算法審查等相關規定,符合約定的用途、范圍、方式、期限等,并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未通過公共數據開放或者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等法定渠道,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不得將公共數據提供給市場主體。這是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嚴格管控未依法依規公開的原始公共數據直接進入市場”的規定,讓公共數據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深挖數據潛能,推動數據“增值”“增富”
廣州數字經濟蓬勃發展,數據資源豐富,應用場景廣泛,需要進一步挖掘數據潛能,才能夠催生數據配置改革紅利,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
從2021年開始,廣州市在天河、海珠、黃埔、越秀、番禺和白云等6個區開展數據生產要素統計核算試點工作,成為全國開展數據生產要素統計核算試點城市之一,試點企業數量超1.1萬家。《條例》對試點工作成果予以固化,明確要建立數據要素配置的統計核算指標體系和評估評價指南,評價各行政區、功能區、行業領域內數據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同時提出探索數據資產化路徑,推動數據資源入表,充分發揮數據對生產效率提升的乘數倍增效應,進一步讓數據資產“看得見”,使數據財富增值。
在數據資源價值挖掘方面,《條例》不僅要求政府部門通過制定產業政策、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同時鼓勵自然人、法人等組織依法開放、開發利用自有數據資源,加大優質數據資源供給,實現公共數據和社會數據融合共同發展。
在促進產業發展方面,落實國家《可信數據空間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8年)》,鼓勵龍頭企業、平臺企業建設安全可信的數據空間,整合利用行業領域數據資源,暢通數據要素供需對接路徑,把行業上下游數據鏈條打通,最終賦能實體行業產業發展。
立足南沙深化粵港澳數據開發合作
南沙作為粵港澳大灣區戰略支點,擁有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和政策支持,是推動區域數據流動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的理想試驗田。《廣州市數據條例》設專章鼓勵南沙發揮其獨特的政策優勢和區位優勢,在數據要素流通、數據跨境流動、數據基礎設施、數據產業發展等領域先行創新探索。
明確南沙應當以南沙(粵港澳)數據服務試驗區建設為抓手,培育算力、數據算法、數據加工、數據服務等數據類核心產業,形成數據產業集群,建設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數據應用和數據產業生態。
在促進數據跨境應用方面,推動南沙與港澳在商事登記、社會保險、食品安全、醫療健康、商品溯源等營商環境和民生服務重點領域建立數據跨境互認機制,深化數據跨境應用場景。同時強調強化跨境數據安全風險管控,建立數據出境負面清單管理機制以及面向企業的數據跨境安全管理指導機制。(祝曉)
編輯:郝夏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