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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構建“大數據﹢AI”監管體系提升醫保基金監管水平
案由:近年來,我國始終把加強醫保基金監管、維護醫保基金安全作為首要任務,統籌推進醫保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和常態化監管。但是,由于醫療服務行為具有高度的專業性、信息不對稱性和治療結果不確定性,導致醫保基金監管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智能化監管建設滯后、監管力量整體不足等。
建議:一、推進居民健康信息大數據建設,構建“大數據﹢AI”基金監管體系。盡快建立全國統一,由醫保、衛健、公安、市場監管、財政等部門共同參與的信息數據互通共享渠道和機制,整合各類居民健康信息,形成居民健康信息大數據;打通醫保與定點醫藥機構等被監管單位之間進銷存、財務管理、業務管理等信息系統,堵住因信息不對稱導致的監管漏洞。
二、 依托居民健康信息大數據,實現高效率低成本精準實時監管。建議依托構建的居民健康信息大數據,充分運用數據挖掘、AI等智能技術,進一步完善全國統一的智能審核監控系統,解決監管中全局性、針對性、敏捷性問題,有效解決稽核監管人員不足問題,對醫療機構、藥店等醫保使用對象實時監控。通過AI模型,實時進行數據挖掘和分析,及時發現違規行為,并采取阻斷措施,達到醫保基金實時精準控費的成效,實現高效率低成本的監管。
三、 建立責任回溯監管機制,從動機上杜絕騙保情況。在“大數據﹢AI”監管體系建成后,建議完整保留各類監管數據,定期進行醫保數據回溯監管。任何AI模型都不是完美的,但AI可以自我完善,對于部分較為復雜,需要結合一段時間數據,才能識別出的醫保基金濫用行為,實時監管中可能存在遺漏,為此,建議定期進行責任回溯機制。一方面可以在回溯管理中,結合人工判斷,將識別的遺漏案例作為素材,補充到AI案例庫,提高實時監管能力,確保監管不留死角。另一方面,也可從制度上保證醫保基金使用責任終身追溯機制,從動機上破除醫療機構、藥店、參保用戶等醫保使用對象的僥幸心理,從根源上杜絕騙保情況的發生。
編輯: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