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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貸糾紛如何調解?最高法、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一批典型調解案例
人民政協網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 徐艷紅)為切實發揮專業性行業性調解在金融領域的解紛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做深新時代‘楓橋經驗’ 做實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為主題,選取11個符合實際、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廣性的典型案例,分兩批發布。12月20日發布了第一批六個案例。
案例集中展示了人民法院和金融監管部門共同推進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邁向更高水平:一是推動形成調解工作新格局,立足金融借貸糾紛的特點規律,激發專業性行業性調解化解糾紛內在潛能;二是通過共享案例、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等方式做實法院指導調解業務職能;三是打造調解特色品牌、數字化解紛平臺,依靠品牌模式、科技賦能撬動社會治理“大效應”;四是做深專業性行業性調解,促推金融借貸糾紛訴訟減量。
案例1
非訴善治 全面提升化解能力——通過“互聯網+”拓寬解紛渠道
北京轄內共有7家信用卡中心,信用卡糾紛量大、投訴占比高,約占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簡稱北京金融監管局)接收銀行業年投訴總量的大部分,糾紛整體呈現小額、批量、同質的特征。北京金融監管局堅持和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努力實現“簡單糾紛不出機構,復雜糾紛不出行業,化解糾紛少去法院”目標。2023年3月起搭建解紛平臺,同年6月指導行業調解組織及金融機構信用卡中心開展試點,截至2024年7月底,各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先行調解+司法確認”模式有效遏制投訴量增長趨勢,試點機構逾期、催收投訴占比呈下降趨勢;改善金融機構資產質量,實現信用卡分期履約率超80%,較協商方式提升20個以上百分點;節約司法成本,經試點機構核算,通過行業調解組織共完成司法確認6800余件,實現回款超1.58億元,節省成本3300余萬元。
案例2
調訴銜接 關注小微金融糾紛——創新“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
浙江臺州是中國民營經濟的發源地之一,也是中國小微金融的先行區和集聚區。小微金融為民營經濟發展注入活力的同時,也產生了大量的金融糾紛。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臺州監管分局聯合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建設“和合金融”共享法庭,創新實踐“人民調解+司法確認”風險處置新模式,提供一站式、零成本、高效率的糾紛解決渠道。
案例3
福建泉州是國家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區,金融資源集聚、金融市場活躍,借貸糾紛集中高發。為做實金融領域多元糾紛化解工作,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泉州監管分局(以下簡稱泉州金融監管分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會同政法單位聯合設立泉州市金融糾紛一體化調處中心(以下簡稱泉州金融調處中心),在全國創新融合集中處置、多元調解、智慧審判于一體的金融糾紛調處模式,相關經驗做法獲評“中國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2023年2月24日,泉州金融調處中心正式落地海絲中央法務區(泉州片區),全市38家銀行金融機構集中進駐,形成8個部門協同、法務區執行、N家金融機構配合的“8+1+N”組織架構,成為“集中處置、多元調解、智慧審判”等功能為一體的全鏈條、實體化運轉中心,業務實現市、縣兩級全覆蓋。
案例4
提質增效 調解信用卡小額糾紛——行業調解組織、金融機構協同建立小額糾紛快速解決機制
為切實維護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金融消費者和銀行機構合法權益,廣東正和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以下簡稱廣東正和消保中心)自2021年成立以來,與10家銀行機構探索實施信用卡小額糾紛快速解決機制,取得明顯成效。以2023年為例,該中心受理信用卡調解案件8000余件,成功調解6132件,調解成功率76.65%,涉及金額3.55億元。通過小額糾紛快速解決機制成功化解信用卡糾紛4623件,所涉金額共計2.4億元。
案例5
打造樣本 建設“一站式”調解機制——聚焦金融糾紛化解痛點、堵點持續發力
山東省青島市銀行保險業糾紛調解中心(以下簡稱青島調解中心)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聚焦金融糾紛化解的痛點、堵點,推動建設“一站式”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打造新時代“楓橋經驗”青島樣板。2023年,該中心共調解案件1499件,同比增長61.18%,涉及金額2.3億元,綜合調解成功率78.3%,快速處理法院轉辦案件5700余件。
案例6
多元解紛 基層法院入駐調解工作站——推動糾紛防范化解向金融機構源頭前移
受疫情等因素影響,以信用卡、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為主的金融糾紛增長快速,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以下簡稱吉林金融監管局)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因地制宜探索金融糾紛調解組織建設新模式,指導銀行機構聯合基層法院入駐調解工作站,將調解工作引入銀行網點“小單元”,推動矛盾化解向金融機構源頭防控前移。
2021年12月23日,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朝陽區法院)駐光大銀行長春分行調解工作站揭牌,一批人民法院駐銀行機構調解工作站在吉林省內相繼成立。金融監管部門和政法系統以“銀行+法院”為基礎,以吉林省金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吉林省金調委)入駐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基層人民法院入駐銀行機構調解工作站為載體,在吉林省內構建起金融糾紛多元化解交互網絡,縮短金融糾紛解決半徑,推動解紛體系直達金融業務一線,實現糾紛矛盾就地化解。
編輯:錢子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