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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豐富文化消費內涵 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充分認識和把握以“文化+”為特征的文化產業與其他產業交互融合的發展規律,堅持創新驅動和需求導向,推動文化與科技、旅游、城建、教育等行業的融合發展
文化消費是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動能,是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要的重要途徑,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方式。當前,我國文化消費領域還存在政策支持不足、文化消費服務和產品供給不豐富、引導監管不到位等問題,需要我們深入研究和總結文化與經濟融合發展的基本規律,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要完善協同發展機制,拓寬文化消費領域。文化消費是一種多樣化、個性化、融合化的消費新形態,應充分尊重和滿足不同消費主體差異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建立文化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發揮協同生產的整體效應。
一是完善文化體制機制建設。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堅持和完善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健全文化法律法規體系和文化產品評價體系,完善著作權登記、集體管理制度,研究防止版權濫用相關制度。完善文化市場的基礎管理體系,制定精確的財政、金融支持政策和扶持措施,引導文化企業守正創新、回饋社會、回報人民。
二是縮小城鄉文化供給差距。完善城市引領鄉村、城鄉融合的文化供應體系與機制,促進文化要素在城鄉間的互通互流,實現城鄉文化均衡、協調發展。增加對鄉村地區的文化服務資金支持,加大優質公共文化資源向鄉村地區、欠發達地區輸送。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文化設施的建設和管理,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公私合營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各類資本建設鄉村文化設施。
三是促進文化產業融合發展。充分認識和把握以“文化+”為特征的文化產業與其他產業交互融合的發展規律,堅持創新驅動和需求導向,推動文化與科技、旅游、城建、教育等行業的融合發展,拓寬人工智能、云計算等前沿技術在文化產業中的應用,在促進文旅發展、傳統教育、城市更新、鄉村全面振興等方面,推動以文塑旅、以文興教,以文潤城、以文惠民,實現一二三產業的融合發展,拓展文化價值的創意衍生性、產業跨界性、區域協同性。
要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發展數字文化消費。文化數字化是推動實施公共文化服務和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一是融合創新技術,滿足消費需求。緊抓數字經濟發展機遇,運用數智技術對傳統文化進行全鏈條、全環節、全流程產業升級,讓優秀文化資源借助數智技術“活起來”“動起來”,打造全新的數字文化產品和服務。堅持市場需求導向,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準確把握人民群眾在數字文化消費方面的需求,不斷提高各類用戶數字文化消費的滿意度。
二是培育新型業態,拓展消費場景。要適應文化消費新趨勢,大力培育新型文化業態,促進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創新,為人民群眾的文化消費提供更多選擇。應促進文化產品和服務上線上云,加快傳統文化業態數字化改造和轉型升級,借助虛擬現實、增強現實等新技術,發展云演藝、云展覽等新型業態,培育壯大云旅游、云娛樂等新型消費形態。大力推進數字文化產業與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智慧農業等深度融合,利用電商、直播、短視頻等平臺經濟優勢,打造多元化數字文化消費場景,充分激發數字文化消費潛力和活力。
三是壯大經營主體,強化消費支撐。數字文化行業集中度較低、企業整體實力偏弱、創新能力不強,培育壯大經營主體有利于提升數字文化企業實力和競爭力。完善優化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環境,強化數字文化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型文化企業,強化龍頭企業示范帶動作用,通過生產協作、開放平臺、共享資源等方式,帶動產業協同發展。支持文化產業園區的創建,引進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公共技術服務和成果轉化運用平臺等,構建適應入駐文化企業發展需要的多層次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培育壯大數字文化企業集群。
要加強科學規范引導,提升文化消費素養。對文化消費進行科學引導與規范,是促進文化消費質量提升的必要保障,應有效平衡文化市場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切實維護以人民為中心的文化消費市場發展。
一是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豐盈文化消費市場,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革命文化,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引導群眾在文化消費過程中增強對主流文化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深刻認識傳統文化的獨特魅力,提升全民文化素養。以景區、商區、園區、社區等不同空間形態為載體,通過集中發放文旅消費券、開展文化主題活動、開放公共文化設施和平臺等,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引導居民群眾進行文化消費,促進群眾樹立健康理性的文化消費觀念。
二是主流媒體要堅持守正創新,深入淺出、生動形象地講好中國故事,弘揚主旋律、匯聚正能量、樹立新風尚,闡明中國的文化立場、文化價值、文化精神,推動生產更多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彰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生命力、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精神文化產品,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歷史觀和文化觀。自媒體應充分發揮社會輻射作用,進行正確文化消費觀的引領與塑造,促進良好文化消費氛圍的形成。
三是完善文化消費行業法律法規,加強對文化消費資本的監管與約束,解決“資本崇拜”“流量至上”問題,以法律的剛性約束治理文化消費亂象。明確文旅、廣電、網信等管理部門的監管事項清單、責任分工、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文化市場跨部門監管協作機制,統籌協調文化市場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對文化市場實施一體化管理。
(作者高志國系全國政協委員、吉林省長春市政協主席)
編輯: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