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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工程類博士畢業可以不用寫論文
30日,記者從教育部了解到,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與申請學位實踐成果基本要求(試行)》(以下簡稱《基本要求》),其進一步強化了專業學位以實踐創新能力為導向的培養定位和標準,具有重要開拓意義。
2011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提出設立工程博士專業學位,著力培養適應創新型國家建設的高層次工程技術人才。2018年,工程專業學位類別調整為電子信息等8個專業學位類別,進一步完善我國工程技術人才培養體系。2022年,教育部實施了卓越工程師產教融合培養改革,聯合國務院國資委支持32所高校和8家中央企業牽頭建設了40個國家卓越工程師學院,搭建校企協同的新型培養平臺。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已經成為我國博士專業學位的主要類型。
《基本要求》首次明確了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位論文選題范圍和質量要求,首次明確了通過實踐成果申請學位的標準和程序。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司)負責人介紹,《基本要求》具有三方面特點。
一是突出實踐性,聚焦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獨立承擔專業實踐工作的能力,鼓勵學位申請人著眼世界學術前沿、國家重大需求、行業和區域發展需要“研究真問題”,并通過實踐探索“真解決問題”。
二是強調創新性,要求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在應用創新、技術創新上應有鮮明體現,鼓勵以創新賦能行業產業實踐,引領技術革新和產業變革。
三是鼓勵多元化,為學位論文選題、實踐成果來源與形式提供多樣化設計,鼓勵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根據實際開展具有前沿性、應用性、跨學科、創新性的探索。
《基本要求》指出,申請學位實踐成果應聚焦工程實際需求,以實體或工程形象展示形式呈現,須體現工程性、創新性、實踐性、應用性和可展示性等特征,體現學位申請人在專業領域掌握堅實全面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承擔專業實踐工作的能力,在專業實踐領域做出創新性成果,對推動行業和專業領域技術進步作出重要貢獻。
實踐成果形式包括重大裝備、儀器設備、其他硬件產品、軟件產品、設計方案、技術標準等。
《基本要求》指出,通過規定的實踐成果申請學位,主要流程應包括實踐成果申請學位可行性論證、實踐成果實施、實踐成果總結報告撰寫、實踐成果展示與鑒定或評審、實踐成果答辯等。可行性論證、展示與鑒定、答辯等環節應有行業企業專家參與。
該負責人介紹,《基本要求》的研制過程,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制約研究生分類培養的關鍵問題,更加強調專業學位研究生獨立承擔專業實踐工作的能力。
編輯:馬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