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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解讀|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
新華社北京7月21日電 (記者 高敬)21日發布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作出部署,提出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
決定提出,聚焦建設美麗中國,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決定提出關于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如“實施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優化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構建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等。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俞海表示,中國式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加快綠色化、低碳化的高質量發展階段。要把綠色低碳發展作為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厚植高質量發展的綠色底色。
同時也要看到,我國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整體還不高,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內生動力不足、基礎薄弱。
俞海說,決定提出的一系列改革部署,力度大、舉措實,將進一步統籌好發展和保護的關系,推動綠水青山的自然財富、生態財富轉化為社會財富、經濟財富,同時將助推我國新型能源體系建設更加健全,保障碳市場高效運行的基礎性制度更加完善。
“推動這些改革措施落實落地,將推進我國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邁上新臺階,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俞海說。
編輯: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