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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風、強降雨等惡劣天氣中,人傷車損誰來“擔責”?
新華社北京7月2日電(記者吳文詡、譚謨曉、陳旭)近期,國內部分地區出現大風、強降雨等惡劣天氣,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因惡劣天氣導致的損失該由誰來承擔?當事人如何維護自身權益?未來可以怎樣降低損失?
人、車受損后責任怎么劃分?
近年來,由于大風、雷雨等極端天氣帶來人身財產損害屢見不鮮。那么究竟該由誰來負責?責任又該怎么劃分?
北京金融法院法官王思思說:“車輛停放在停車場等有確定管理人的場所,管理人負有管理維護義務;如果因為管理人沒有盡責導致車損,則需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如果車主違章停車,那么對損失應當承擔主要責任?!?/p>
在一起案例中,市民于先生將車輛停到小區樓下時,正好趕上刮大風,車輛被樓體墜落物砸中損失嚴重。保險公司理賠后將物業公司作為被告、于先生作為第三人起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物業公司償還相應的理賠款。法院審理認為,車主未將車輛停到正規停車位,物業公司作為樓體管理人未盡到消除小區內建筑物的安全隱患的義務,雙方對此次事故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北京市民張先生的車輛在一次較強雷雨天氣中遭樹木砸毀(5月30日攝)。新華社發
此前,一市民將車輛停放在河南許昌市某路段停車位內,路旁綠化樹被風刮倒后砸中車輛。該市民遂起訴綠化樹管理養護單位賠償損失。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單位不能證明其對涉案樹木盡到完全養護及管理責任,不能證明其對損害發生沒有過錯,酌定其對車主損失承擔70%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條規定:“因林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p>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有的責任方常常以不可抗力為由拒絕賠償或承擔責任。對此王思思指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若氣象部門已提前發布相關天氣預報,則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避免損害結果發生。
及時報案、留存好證據、找專業機構定損
記者調查發現,在處理惡劣天氣導致人傷物損事件中,保險發揮著重要作用,能夠幫助化解矛盾糾紛,解決問題。
人保財險北京分公司工作人員介紹,根據車損險的規定,暴雨、暴風、雷擊、洪水、龍卷風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車輛損失都屬于保障范圍。遇到雷雨天氣導致樹木傾倒砸傷車輛等事故,在確保人身安全前提下,車主對事故現場拍照留證,記錄車輛損壞程度及周圍環境。若損壞不嚴重,可直接找保險公司進行報案理賠?,F場有人員傷亡、車輛損壞比較嚴重的情況,應及時報警。
太平洋保險北京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針對惡劣天氣導致人傷車損事件中,保險公司可為樹木所有方提供的險種主要包括公眾責任險、物業管理企業責任險、公共管理責任險等。
在一些損害發生后,準確定損和證據留存非常關鍵,關乎著后續理賠進展。
“雙方對定損金額有爭議的話,一般是提交鑒定機構進行鑒定。若保險公司未能及時出具定損結果,車輛受損人也可以自行前往正規維修機構修理。維修機構出具的修理清單和繳費明細發票、車主提交的付款憑據,可以作為認定車輛損失的依據。”王思思說,如果涉及人身傷害,受損人員要及時就近前往醫院進行救治,保存好就診病歷資料、付費憑據、發票等證據;如果有傷殘情況,當事人還要在規定時間內做傷殘鑒定,以便后續理賠。
提升避險能力
受訪人士表示,經濟賠償不是最終目的,關鍵是最大限度降低災害損失。要進一步提升公眾科學避險意識,同時積極發揮相關行業專業優勢,不斷提高公眾避險能力,降低社會風險成本。
平安財險北京分公司消費者權益保護部負責人說,遇到大風大雨天氣,避免將車停放在低洼地帶,防止水淹。同時,遠離廣告牌、大樹、危房、山體等危險處,避免車輛被砸。車主也可選擇投保保障范圍更廣的保險產品,包括機動車損失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醫保外醫療費用責任險等,在遭遇意外時可有效減少自身損失。
北京大學中國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朱俊生表示,保險公司在車險、責任險等業務中開展風險減量服務大有可為,對面臨臺風、暴雨等災害風險的客戶要及時篩查,對承保的工程項目開展巡防,并提供有針對性的防災防損建議。在災害來臨前,及時向客戶發送預警信息,幫助其降低損失。
編輯: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