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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宋海良:明確各方主體責任創新優化商業模式
新能源產業作為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近年來進入高速發展快車道。但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作為“關鍵一環”與“最后一公里”,還存在能力短板與有效貫通不足,以及責任不清、分工不明、協同不夠等現象,相關領域仍然呈現行業門檻低、資源投入散而低、經濟效益低“三低”突出矛盾,而且國有企業廢舊設備資產處置普遍面臨評估難、處置難兩大難點。建議:
分類夯實主體責任,系統構建清晰的產業鏈協同發展格局。圍繞光伏、風電和儲能裝備領域,盡快建立健全政府、發電企業、設備制造企業、回收利用企業“四位一體”責任體系,形成協同融合的長效機制與有機責任鏈條。一是在報廢與處置環節明確由發電企業承擔首責與主責。二是在回收與再利用環節考慮由發電企業承擔退役設備合規處置與綠色產品采購責任,設備生產企業承擔產品綠色設計與制造責任,回收利用企業承擔規范生產與安全環保責任。
盡快破除制度障礙,確保國有企業主體責任有效落地。一是聚焦評估難問題,盡快優化明確退役新能源設備殘值評估方法,建立資產價值評估標準體系。二是聚焦處置難問題,加快完善退役新能源設備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
創新優化商業模式,打通回收利用“最后一公里”。一是創新定位模式,將回收利用納入新能源現代產業體系和工業固廢再生利用產業體系“雙通道”,因地制宜、分類構建回收利用網絡,并納入產業發展規劃布局。二是創新運營模式,將組件回收成本傳導至產業鏈各環節。三是創新交易模式,鼓勵頭部企業搭建市場交易共享平臺。
先期強化示范引領,打造一批規模化的典型項目。一是抓重點破局。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先行先試,聚焦“回收利用、梯次利用、材料再生”產業鏈關鍵短板,打造區域性回收利用基地和改造示范項目。二是抓生態建設。鼓勵頭部企業牽頭,共建產業鏈小專項聯盟。
編輯:付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