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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鄉村振興匯聚起磅礴力量
遵從城鄉融合發展理念和共同富裕理念,持續推進和優化鄉村經濟環境、生態治理環境、人文環境建設,為高質量實施方案及激勵新鄉賢創業發展營造規范的制度環境、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文化色彩濃厚的人居環境
近日,農業農村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提出引導專業人才、經濟能手、文化名人、社會名流等能人回鄉參與建設。鼓勵引導退休干部、退休教師、退休醫生、退休技術人員、退役軍人等回鄉定居,當好產業發展指導員、村級事務監督員、社情民意信息員、村莊建設智囊員。《實施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凸顯了兩條重要工作原則,即堅持黨建引領促進社會協同原則、堅持優化環境活化鄉村資源原則,高度契合中共中央關于我國鄉村振興的戰略需要和促進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的時代背景,有助于支撐建設具有文化內涵、可持續發展、和諧共治的鄉村新發展格局。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國,需要對我國歷史和傳統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對我國古代治國理政的探索和智慧進行積極總結”。吸引和激勵新鄉賢深度融入鄉村建設,促進鄉村經濟社會發展,以及推進和優化鄉村治理體系,是中國五千年農耕文明演進過程中積累形成的重要成果,具有深厚的農耕文化底蘊和鮮明的中國鄉村發展特色。作為具有挖掘、借鑒、傳承價值的鄉村傳統文化精髓,“新鄉賢文化”在“十三五”規劃綱要里被明確提出,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要“積極發揮新鄉賢作用”,中共二十大報告也賦予鄉賢新的文化內涵與功能。此番九部門印發的《實施方案》雖未提及“新鄉賢”,但從列舉的各路能人看,與“新鄉賢”大體吻合。
農村改革以來的發展實踐證明,鼓勵引導退休干部、教師、醫生、退役軍人、涉農企業家等回鄉定居,在提升鄉風民俗、傳播詩書禮義、煥發德行新風尚、修復鄉村記憶、聚攏鄉愁文脈以及夯實鄉村發展的軟實力等方面,新鄉賢的力量和貢獻不可替代,已經成為鄉村治理的重要資源。在鄉村振興大背景下,我國經濟社會較為發達的鄉村地區新鄉賢群體的崛起已經成為促進鄉村文化建設的重要力量,驗證了“禮義傳家久,詩書濟世長”的鄉村文化傳統和發展治理基礎。
《實施方案》目標設計明確,即動員、組織新鄉賢回鄉建設。鼓勵引導的新鄉賢類型多樣,包括退休干部、退休教師、退休醫生、退休技術人員、退役軍人等類型。新鄉賢服務鄉村建設的崗位類型多元匹配、相關工作銜接有序,契合鄉村發展需要。設計的五項主要活動內容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行性,主要活動任務及其工作目標具有可考核性和可達性。創新的六方面保障措施覆蓋全面、相互匹配、剛柔相濟、具有可操作性、保障能力強。
人才是第一資源。要讓鄉村生活更美好,關鍵在人才。有了人,一切皆有可能,一切皆有可為。唯有吸引更廣泛的群體,招徠更充足的人才,才有可能為鄉村振興匯聚起磅礴力量。
針對中國鄉村發展類型多樣、發展水平差距較大的現實,相關部門應制定有針對性、前沿性的配套規劃,支撐高質量推進《實施方案》,做到因地制宜、因需制宜引進各類新鄉賢。同時注重引導、指導各省區遵從本《實施方案》的原則和框架,制定相應的規劃和實施方案。
應對標2035年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目標要求,遵從城鄉融合發展理念和共同富裕理念,持續推進和優化鄉村經濟環境、生態治理環境、人文環境建設,為高質量實施方案及激勵新鄉賢創業發展營造規范的制度環境、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文化色彩濃厚的人居環境。
按照中央確定的農業強國建設目標要求,持續推進農地“三權”分置改革進程,夯實農村資源清產核資工作基礎,以及深化農村“三變”改革的質量,支持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農業生產體系、適度規模經營體系。激活農村市場的最重要手段,以便充分發揮市場在實現鄉村產業興旺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須以完善農村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為重點,支持形成有利于激勵農村要素自由流動、產權有效配置、競爭公平有序的有效市場環境。同時,要重視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為動力的改革,改變政府干預過度與包辦過多的狀況,形成政府與市場的合理分工體系。
我國已經出臺諸多旨在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的政策,其中一些政策缺乏活力或未被激活,對農村經濟發展、社會運行難以發揮有效的激勵或規制作用。因此,激活政策本質上是要通過深化農村改革來激活政府,即政府要處理好與市場的關系,形成政府既能在“市場失靈”時矯正市場或替代市場,又能在“市場有效”時充分發揮或放大市場的作用。
中央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與鄉村振興戰略的邏輯關系表明,補齊“三農”發展短板的重點與任務自然在農村,但在城鄉融合發展和促進實現城鄉人口交互流動與優化整合過程中,還必須重視拓展“三農”治理的視野。必須將農村置于城鄉融合、城鄉一體架構中加以推進,必須以新型城鎮化戰略來引領“三農”治理工作升級,構建“以城帶鄉”“以城興鄉”“城鄉互促共進”的美麗鄉村治理結構。既要重視農村內部的制度建設和機制創新,又要重視新型城鎮化導致鄉村治理外部環境的改善和影響。因此,從破解城鄉“二元”治理結構的體制機制視角看,還必須以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務配置體制改革為突破口,創建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聯動、區域公共服務配置體制改革聯動,且城鄉體制逐步并軌和趨于均等化的制度安排,才能激活農村各種要素、各類主體和各項政策,才能形成有助于城鄉人才、技術、資本乃至產業融合發展的治理結構,增強農村凝聚人心、匯聚人才的感召力,為推動農業及農村社會發展奠定經濟基礎。(作者系第十二、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教授)
編輯:王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