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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好民營經濟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生力軍的重要作用
7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民營經濟的新定位,對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旨在破除阻礙新時代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層層壁壘,消除民間關于民營經濟的重重疑云,改善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社會環境,完善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法治保障,堅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制度,穩定民營企業家的投資信心,提升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市場預期。
《意見》提出:“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力量。”這三個新定位是相互聯系、相互聯結、相互統一的,構成了新發展階段我國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理論邏輯和方法論要求。民營經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新時代黨中央對民營經濟的新定位,也是黨中央賦予民營經濟的重要任務,充分體現出黨中央對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殷切期望。
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在黨和國家的關懷下茁壯成長從小變大、從弱變強,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行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新時代十年,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逐步發展壯大,成為新時代我國經濟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的生力軍。我國民營企業數量從2012年的1085.7萬戶增長到2023年5月底的5092.76萬戶,在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中,民營企業占比超過80%,民營企業在企業中的占比由79.4%提升至92.4%。民營經濟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這些數據充分說明民營經濟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穩定、成功推進和拓展了中國式現代化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這些數據的取得,也說明了黨的民營經濟政策的正確引領和長期穩定的極端重要性。
展望未來,中國式現代化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也面臨著新的起點。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歷史新征程中,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仍然發揮著舉足輕重、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促進就業、擴大內需、增強市場活力、改善人民生活等領域扮演著關鍵的角色,民營經濟更是推動共同富裕取得實質性進展的助力者,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自己人。在中國式現代化和高質量發展的進程中,我國民營經濟只能壯大、不能弱化,不僅不能“離場”,而且要走向更加廣闊的舞臺,要發揮更大的歷史性作用。
“民營經濟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這是民營經濟發揮“生力軍”作用的方法論要求,也是“重要力量”的實踐體現。近年來民營企業遭遇“市場的冰山、融資的高山、轉型的火山”,又加之有新冠疫情、大宗商品漲價,某些“輿論圍剿”,民營企業困苦艱難,心態不穩,顧慮很多,投資疲軟,由此也引發了近幾年就業方面的突出困難和矛盾。大量的市場經營主體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微觀基礎和內在動力,必須充分信任、尊重、依靠、愛護、理解民營企業家,真正發揮他們在推動企業創新、提高企業競爭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方面的特殊作用。
民營經濟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主要體現在民營經濟的活力性。當前,正在面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我國經濟面臨嚴峻的國內外發展形勢,民營經濟是我國應對挑戰、緩解壓力、抵抗風險的重要動力。民營經濟積極參與平臺經濟建設,參與數字化經濟的規范發展,推動我國動能轉換貢獻了重要力量。民營經濟錨定我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目標,攻克我國科技“卡脖子”的重要項目,成為我國創新驅動的重要主體。民營經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積極淘汰落后產業,構建新能源生產鏈,參與環境保護項目,成為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的經濟實體。民營經濟積極參與我國重大戰略,在鄉村振興、中西部協調發展、東北全面振興、扎實推進共同富裕、投入邊疆地區建設推進興邊富民等重大戰略中大顯身手,是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發揮了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作用。
將《意見》中的重大部署落到實處,首先需要破除民營經濟發展的層層壁壘。要破除民營經濟發展的市場準入壁壘,清理規范行政審批、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事項的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全面貫徹黨中央對于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部署要求,規范使用行政權力,完善信用機制,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完善市場化重整機制,增強民營經濟人士的信任。要破除民營經濟發展的法治障礙,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構建源頭防范和治理腐敗的體制機制。根據《意見》的要求,破除監管執法壁壘,杜絕選擇性執法,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法治保障。要破除民營經濟發展的社會氛圍壁壘,持續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全面宣傳黨中央對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家的重要政策,高度肯定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的社會貢獻,弘揚企業家精神,提高企業家責任,堅決抵制、及時批駁社會上關于發展民營經濟的質疑,否定“民營經濟退場論”,強化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的極端重要性。中央媒體和重要媒體要帶頭及時破除宣傳壁壘,增強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信心,堅定民營經濟人士的投資信心,推動我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總而言之,根據《意見》部署要求,破除當前阻礙民營經濟發展的層層壁壘,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增強民營經濟的發展信心,需要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加快結構性改革,解決好民營企業在產權保護、招投標、市場準入、回收賬款等領域存在的典型問題,在理論體系、制度體系、政策體系、服務體系、發展環境上多為民營企業鼓與呼。(作者系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國式現代化研究中心主任、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編輯:王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