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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振興不能“就農論農”
必須從破解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戰略高度加強頂層設計,構建包容性的城鄉融合制度體系
“沒有農業農村現代化,就沒有整個國家現代化”。城市與鄉村是人類生產生活的兩大空間形態,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堅持城鄉融合發展,暢通城鄉要素流動”。正確處理好工農關系、城鄉關系,避免西方現代化的諸多頑疾,既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中國式現代化的成敗。目前,我國已進入城鄉融合發展的加速期,但以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尚未完全形成,對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形成了一定制約。鄉村振興,不能僅就農業論農業、就農村論農村、就農民論農民,要統籌城鄉融合發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要充分發揮好城鄉各自優勢功能,統籌城鄉融合發展。鄉村與城市有著不同的功能,要充分發揮鄉村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生態環境保護、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的優勢功能;要充分發揮城市在人才集聚、資金集聚、創新集聚、市場集聚、消費集聚等方面的優勢功能,推出新的理念、新的技術、新的產品、新的生產方式、新的生活方式,引領一個地區乃至國家經濟社會的增長,成為一個地區一個國家的增長極。城鄉融合意味著鄉村與城市之間不再存在優劣之分,城市離不開鄉村,鄉村也離不開城市。
要以縣域為載體推進城鄉融合發展,促進鄉村全面振興。“郡縣治,天下安,郡縣富,天下足”。作為“城尾鄉頭”,縣城在統籌推進城鄉融合發展中具有天然的支撐作用和顯著優勢,要促進縣域內產業協同發展和融合發展,為縣城建設和鄉村振興提供堅實的產業、就業支撐,破解長期以來制約縣城和鄉村發展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瓶頸,著力破解城鄉二元結構,加快構建“縣城—鄉鎮—村”融合發展的縣域經濟,發展縣域富民產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要加快暢通城鄉要素流動,釋放改革紅利。統籌城鄉融合發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既要打破二元體制下城市偏好的外生性制度藩籬,又要化解農村本身的內生性制度束縛,重點是建立健全城鄉“人、地、錢”等要素的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政策體系,促進要素更多向鄉村流動。加快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體系,加快建立城市人口向鄉村流動的制度性通道,允許入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落戶并保障其享受相關權益,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機制,加大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快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完善有利于城鄉之間要素雙向流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為推動人才、土地、資本等要素在城鄉間雙向流動提供制度支撐。
要以數字鄉村建設推動城鄉高質量融合發展。數字鄉村是打造數字中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城鄉數字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加快鄉村產業的數字化改造,是助力鄉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重要基礎。加強鄉村文化傳承的數字化保護和農業發展的數字化轉型,實現傳統資源價值的再創造,構建從農資到產品、從生產到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從而實現鄉村的可持續發展。推動農業線下生產與線上銷售相結合,不斷延長產業鏈、價值鏈,實現農業的價值轉換。加大農村居民數字能力的培訓與引導,不斷提升農民參與鄉村數字化建設的能力和水平。構建鄉村治理的數字化體系,加快數字鄉村治理轉型,加強數字技術在基層黨建、民主選舉、村務公開、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等方面有效協同治理,彌合城鄉“數字鴻溝”,實現鄉村共建共治共享。
要強化頂層設計,構建包容性制度體系推動城鄉融合發展。我國長期面臨城鄉二元結構的羈絆,必須從破解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戰略高度加強頂層設計,構建包容性的城鄉融合制度體系。統籌城鄉不僅需要在規劃布局、要素配置、產業發展、公共服務、生態保護等方面的相互融合與共同發展,還需要加快補齊農村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短板,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互聯互通,促進城市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社會事業向農村覆蓋,創新機制促進農村公共服務提檔升級,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快發展城鄉教育聯合體,實行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結對幫扶,推動省、市、縣醫院與村衛生室的結對幫扶和遠程醫療協作,提高農村醫療保障和健康管理水平。加快形成縣鄉村功能銜接互補的建管格局,提高縣城和中心鎮的集聚效能和輻射帶動鄉村能力,助力鄉村振興。(作者系全國人大代表,四川農業大學校長)
《 人民政協報 》 ( 2023年07月13日 第 03 版)
編輯:王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