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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政協協商成果轉化落地
中共濟南市委印發《關于政協政治協商成果領導批示件督辦落實辦法》
人民政協網濟南8月18日電(呂振欣 記者 張文敬)日前,濟南市委、市政府、市政協三家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政協政治協商成果領導批示件督辦落實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成果的運用和反饋作了常態化、制度化、閉環性的規定。
今年6月,中共中央發布《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貫徹條例精神,學習為先,落實為要。《辦法》從督辦落實范圍、督辦落實主體、督辦落實程序三個部分作出明確規定。在督辦落實主體方面,明確了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和市政協辦公廳負責督查督辦工作,市政協各有關專委會負責協助配合督導落實,市委市政府相關部門單位負責承辦落實,形成了縱向貫通、橫向配合、協調一致的工作體系。在督辦落實程序方面,明確了批件登記、轉發辦理、聯動督辦、動態反饋、歸檔保密五個環節,形成了全流程的工作閉環。
《辦法》將聯動督辦列為協商成果落實的重要方式,要求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門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市政協相關工作機構、政協委員或提案人參與督察督辦工作,進一步提出有關意見建議。
《辦法》對協商成果的反饋形式進行了明確規定,既有承辦單位的進展情況通報,又有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的督查報告。同時,還明確了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門年內向市政協主席會議、常委會會議書面反饋督辦落實情況,市政協辦公廳編發《領導批示件落實情況》??葎諏嵈胧?。
“各級黨委、政府要完善對政協建議案、提案和調研報告的采納、落實和反饋機制,形成工作閉環,切實推動協商成果轉化落地?!鄙綎|省委常委、濟南市委書記劉強近日到濟南市政協調研,對政協協商成果的轉化落實提出明確要求,充分體現了市委對政協協商工作的高度重視和有力支持。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落實 成果 督辦 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