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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推動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專題協商會·現場報道
加強改善對數據流通交易的監管人民政協網5月18日電(記者 孫金誠)信息時代,數據成為重要生產要素,被譽為“新黃金”“新石油”。
據國際數據公司(IDC)測算,預計到2025年,中國產生的數據總量將達48.6ZB,占全球的27.8%;對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的貢獻率將達年均1.5-1.8個百分點。
“每年全社會數據量增長約40%,但真正被利用的數據增長率只有5.4%。”在5月17日召開的全國政協“推動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專題協商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席肖鋼開門見山,直指數據流通交易面臨的困境。
究其原因,肖鋼認為,主要是數據要素流通不暢,交易體系不健全,全鏈條生態尚未建立,數據產權制度、交易定價制度、會計制度、收益分配制度、中介服務制度以及安全治理制度尚不完善。
數據的價值在于流通交易。為此,肖鋼建議,加快數據產權專門立法,建設多層次數據交易市場,制定相關行業規則和標準,設置底線,明確應用場景,并加強和改善對數據要素流通交易的監管,制定統一的數據要素流通交易的基本制度,劃清底線,明確參與數據流通交易各方的基本權利義務。同時,強化企業自身數據安全管控。普及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法律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立法的目的是在保護國家數據主權、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推動數據流通交易和共享利用,充分釋放數據要素生產力,依法保護和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挖掘數據價值,提高數據要素流通交易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目前,數據相關立法和標準規范尚未健全,行業內的實踐并未能形成具有共識性或參考性的權屬分割規則。”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工業和信息化部原部長苗圩表示,數據確權是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的關鍵,產權界定清晰則權責明確,數據才能順暢共享流通,充分發揮價值倍增作用。
《“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2025年要初步建立數據要素市場體系,數據確權有序開展。因此,要加快推動數據確權,暢通數據交易流通。苗圩建議,明確數據確權的基本原則,堅持分類分級、因業施策、安全發展,推動數據確權;積極構建數據確權基本框架,妥善處理國家數據主權、國家安全、企業數據產權和個人信息保護之間的關系;充分利用技術手段推動數據確權,探索數據要素監管“沙盒模式”,形成技術發展、市場需求、監管要求相匹配的監管模式。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劉世錦表示,我國正處在一個前所未有的數字技術和數字經濟發展機遇期,必須抓住用好這一機遇期,堅持“用”字當頭,平衡和處理好數據產權保護、安全與利用的關系。他認為,政府在推動數據流通和市場化建設上要起帶頭作用。
他建議,借鑒部分城市的經驗,設立大數據局,統籌協調政府部門數據的權屬、安全和流通,把大量長期沉睡的政務數據解放出來。在數據產權保護和安全上守住底線、放活渠道,注重運用隱私計算等新技術解決數據利用和安全的兩難問題。在數字治理與管理機制上鼓勵地方和企業積極探索,逐步形成有中國特色、與國際接軌的數字治理和管理模式。
編輯:張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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