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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科技型企業法治建設的再思考
2020年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確定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為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2021年12月3日,國務院國資委召開中央企業“合規管理強化年”工作部署會,明確了中央企業開展合規的新要求、新舉措,強調中央企業必須把強化合規管理放到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來認識,放到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的全局來部署,放到保障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層面來推動。
法治建設是企業發展的有力保障,科技型企業通過有限公司這個法律實體進行科技市場化運作需要深入理解技術、市場運作、知識產權保護以及合規管理,從而實現法治建設與科技市場化運作齊頭并驅。
國核自儀系統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核自儀)是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二級企業,是三代核電數字化儀控系統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主體企業,公司圍繞國家使命和市場需求,通過自主研發與聯合研發相結合,在較短時間內攻克了被譽為核電站神經中樞的全套核電數字化儀控系統自主化任務,公司的核電站反應堆保護系統(和睿保護)成為全球首個同時取得中國國家核安全局(NNSA)和美國核管理委員會(NRC)認證的核級產品。
作為一家典型的科技型企業,國核自儀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認真落實法治央企建設各項任務安排,推動法治建設取得進一步進展。
一、 服務中心,規范合同審批
國資委《關于進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見》指出,中央企業法治工作的基本原則之一是要“堅持融入中心、服務大局”。科技企業的業務是圍繞著公司的核心技術以及相關的產品而展開的,企業負責法律風險內控的人員除了掌握自身的專業知識外還要熟悉公司產品的特點、應用場景等,在理解公司技術、產品、商業模式的基礎上提供到位的法律解決方案和建立有效的風險識別化解機制。
對于科技企業來說,科研攻關最終是要實現成果轉化,技術的市場化過程涉及很多商業行為,往往表現為各類合同或者協議。技術市場的過程中需要將自身的利益落實到合同中去,對未來可能發生的不利情況進行預設并做好提前的安排,保障本企業生產、銷售、融資過程中最核心的利益。公司利用集團公司推廣法務信息系統契機,規范合同審批流程,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提升合同審批效率,強化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職責,杜絕合同倒簽、合同敞口、合同變更審查缺失、不及時歸檔等情況,對需上報公司股東會、董事會審批的重大合同,保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效率和質量,充分揭示風險。
二、 促進中心,注重知產保護
科技企業的核心優勢需要通過知識產權制度來進行保護。比如說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內部建立商業秘密保護體系等。知識產權具體內部工作包括:對核心技術進行專利申請和專利布局;做好公司在商標和著作權方面的注冊和監控,保護好公司的品牌;公司的主要產品和服務在投入市場前進行知識產權侵權分析,規避知識產權糾紛。同時也要做好知識產權相關的商業秘密的保護,避免公司技術機密的外泄,否則公司的大量研發支出可能會付諸東流。公司知識產權管理策略應更加符合自身的整體戰略定位,并建立健全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組織體系,將知識產權管理貫穿于技術開發工作的全過程,做到知識產權管理合規,營造符合自身特點的知識產權保護文化,做好應對系統性風險的準備。要高度關注包括技術成果引進、技術成果管理、技術檔案歸檔等方方面面的問題,避免出現專利權因未繳年費而終止、職務發明創造獎勵不到位、商業秘密泄露、權屬證據滅失等情形。
三、 穩固中心,強化合規管理
合規管理是企業一項戰略性、長期性的工作。科技型企業亦應大力推進合規管理體系建設,尤其是 “法律、合規、風險、內控”一體化建設。法律、內控、風險、合規割裂式管理導致公司法治建設缺乏科學的管理理念,公司內部制度繁多,且分類不清、指向不明。各部門對如何有效執行制度不夠重視,缺少部門間協調,造成制度不銜接、不配套,后續檢查監督不到位,關鍵環節缺防守。根據國務院國資委印發的《關于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見》的文件精神,中央企業應“探索建立法務、合規、風險、內控一體化管理平臺”。公司深入貫徹國務院國資委工作要求,從領導機制協同、工作機制協同、崗位履職協同等方面積極探索。以加強相關職能聯動、節約公司管理資源、降低管理成本為主要目標,合并內控風險管理委員會、合規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法制建設領導小組,在領導機制上實現協同管理、統一部署、同步相應。聚焦關鍵環節,統籌四項職能管理要求,以法律合規為主線落實重大決策、合同、協議等業務事項審查工作,實現審查率100%。以內控合規審查為主線落實制度流程、規范性文件等業務體系審查工作,實現審查率100%,在工作機制上實現協同管理。四項職能在日常工作中實現崗位互補,資源共享,對決策、合同等業務事項中發現的風險及時提示,對于能夠及時化解的風險立行立改,對于需要通過優化制度、流程化解的風險由內控合規崗位向相關部門提出修改建議并納入制度修訂計劃,跟蹤落實,在崗位履職上實現協同管理。
科技型企業合規管理中還應將涉外合規放在重要位置。國務院國資委《關于進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見》要求“深入研究、掌握運用所在國法律,加強國際規則學習研究,密切關注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法律法規與政策變化,提前做好預案,切實防范風險”。2020年7月14日,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中國政府宣布決定采取必要措施,對于參與對臺軍售的洛克希德?洛馬公司(以下簡稱洛馬公司)實施制裁。由于洛馬公司是公司“國和一號”示范工程和后續項目部分系統的供貨商,當天,公司即組織商務、法律、財務、技術人員圍繞本次制裁對項目供貨和后續研發的影響啟動全面分析,并向集團公司報送了現狀和后續行動建議的專項報告,最終通過集團公司及時協調國家相關部委將雙方之間合同項下物項交付及相關事宜納入豁免范圍,從而化解了本次制裁帶來的影響。科技應用的場景不分國界,然而在中美貿易爭端不斷升級的大環境下,美國不斷加強對經濟、金融的制裁,截至2021年12月7日,共有262名中國實體和個人被列入美國財政部的特別指定國民清單(SDN名單),被切斷與美國金融系統的聯系。在涉軍企業名單方面,從2020年6月12日起,美國國防部分五批將44家中國企業列入了軍方企業名單,禁止任何美國主體與名單上的企業公開交易證券、任何衍生證券或進行旨在為此類證券提供融資的交易。無論是央企、地方國企還是民營企業,在現在的國際形勢下都應時刻關注與企業本身運營發展密切相關的外國法律法規,尤其是在出口管制與經濟制裁領域,應提前預知法律后果,做好涉外法律合規風險防范。相應地,國企背景的科技型企業要將加強出口管制和經濟制裁領域的合規建設放在重要戰略位置,了解合規管理實際情況及業務特點;梳理海外出口管制機構的監管要求;梳理掌握企業現有出口管制合規制度、基本政策及相關規定;梳理公司現有制度中設置的風險防控措施,開展風險及防控措施評估工作,識別、梳理公司現有商業模式及實際業務操作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合規漏洞或風險點;對可能存在的出口管制合規風險進行評估;深入了解公司現有的風險防控措施及其實際執行情況;就公司現有的風險防控措施的合規性和有效性進行評估。
綜上所述,科技型企業法治建設應服務企業實際,探索市場發展規律,推進依法治企、加強合規管理,加快構建全面覆蓋、系統完備、運轉有序的管理制度和體制。加強風險防控,盡可能規避法律糾紛,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促使企業在依法經營的前提下能夠創造更加可觀的經濟效益。
(國核自儀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總法律顧問 任永忠)
編輯:張紅晨
關鍵詞:企業 管理 風險 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