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6日電(記者林儀)隨著科技、商業的迅猛發展,加上近兩年疫情對民生、經濟的嚴重影響,民商事糾紛與日俱增,矛盾類型呈現多樣化、復雜化的趨勢。全國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全國政協委員孟麗紅認為,民間調解對于預防調處化解社會矛盾的作用優勢尚未充分發揮出來。
“究其原因,一是專業機構、人員力量的配備仍不足,通過調解解決的糾紛案件數量有限。其次,調解等多元化解糾紛的手段仍不被群眾普遍知曉和重視。”孟麗紅建議,應當快速發展民間調解組織等專業機構的數量,提高專業調解人員的素養、技能,多種方式、渠道擴大經費保障,支持民間調解組織發展。
具體而言,首先通過立法調整,鼓勵民間調解組織的設立,規范民間調解組織的有序發展。其次,多渠道、多方式擴大調解經費保障。例如,可以通過立法的完善,允許民間調解組織按指導價格適當收取費用,不過分增加當事人負擔。或者鼓勵律師在具體案件律師費中承擔調解費用,通過市場化手段,將調解經費成本在當事人、律師、律師事務所、調解機構中合理分配。
調解員也是關鍵的一環。孟麗紅建議,建議通過統一規范調解員的選拔、考核機制,為調解組織、調解平臺挑選出優秀的調解員人才,并對調解手段、方式進行創新、豐富。
此外,孟麗紅還建議,除法院、政府部門、居委會、村委會、商會等傳統宣傳推廣渠道外,應善用傳統媒體、自媒體等推廣力量,對調解可快速解決糾紛的優勢加強廣泛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