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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超豐富!國家能源局最新發布11條提案答復信息
2月24日,國家能源局網站發布了11條提案答復信息,其中包括對《關于加快推進能源結構調整的提案》《關于“碳中和”目標下煤電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提案》《關于對燃煤自備電廠分類處置助推二氧化碳達峰的提案》《關于加快電力裝備轉型升級,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案》《關于“發展核能優化能源結構,助力3060目標實現”的提案》《關于合理運用煤炭資源,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提案》《關于支持內蒙古減污降碳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提案》等提案的答復。答復內容如下: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第0481號(經濟發展類049號)提案答復的函
復文摘要
您提出的《關于“碳中和”目標下煤電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您的提案深入闡述了阻礙煤電作用發揮的多方面因素,提出了明確煤電功能定位、進一步優化煤電發展方向、充分發揮煤電系統價值等建議。您提出的建議對推動煤電轉型升級發展、發揮煤電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支撐作用具有很強的借鑒意義和參考價值,我們積極支持。
一、 關于明確煤電功能定位
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背景下明確煤電功能定位具有重要意義。煤電是極端條件下頂峰發電的重要支撐,在保障我國能源安全方面還將發揮基礎和兜底作用,在一定時期內煤電在我國電力結構中的基礎性地位仍將保持。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過程中,為滿足經濟社會發展以及新能源大規模高比例發展的調峰需求,在嚴控煤電項目前提下,仍需要發展一部分為服務風電、太陽能發電消納的調峰機組和為電網安全保供的支撐性機組。我們正多措并舉加快推動煤電由電量主體電源向支撐性、調節性電源轉型。一是大力推進煤電轉型升級。推進煤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全面提升煤電靈活調節能力,降低煤耗水平。二是穩妥有序推動煤電行業碳達峰。統籌低碳轉型與能源安全,嚴格控制煤電新增規模,合理控制煤電發電量增長,大力推動現役機組改造升級和規范運行,加大力度推進煤電行業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探索實施煤電行業碳排放權交易,大力推進煤電行業的碳達峰。
二、 關于進一步優化煤電發展方向
我們高度重視控煤減碳和提高能效工作,嚴控煤電項目,著力優化煤電發展方向。一是強化規劃引領。我們在“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中進一步明確嚴控煤電項目,原則上不再新建單純以發電為目的的煤電項目,按需安排一定規模保障電力供應安全的支撐性電源和促進新能源消納的調節性電源。二是推動清潔能源協同發展。發布《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280號),充分發揮煤電、水電、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的調節性能力,與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協同發展,提高系統消納清潔能源的水平。三是高度重視“煤電+”耦合發電技術創新與產業鏈優化升級。我們委托全國10余家企業和科研機構對燃煤耦合生物質等發電技術進行了認真研究,形成專題報告,并擬將燃煤耦合生物質發電技術列入我們正牽頭研究編制的《“十四五”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規劃》,列為煤電企業“十四五”期間綠色低碳轉型的重要技術方向,推動煤電轉型升級。
三、 關于充分發揮煤電系統價值
我們持續推進電力體制改革,不斷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堅持通過市場化方式促進煤電產業轉型發展。一是完善輔助服務市場機制。2017年,我們印發《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工作方案》(國能發監管〔2017〕67號),明確將省級及以上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的發電機組全部納入輔助服務管理范圍,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確定補償力度,充分調動了煤電企業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的積極性。2021年上半年,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費用共110.1億元,其中調峰費用占比84.3%,調頻費用占比15.3%,有效緩解提供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的煤電企業生產經營壓力。二是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上線交易。2020年底生態環境部印發實施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和《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正式啟動了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對發電行業通過行業基準法開展配額分配,基于實際產出量,對標行業先進碳排放水平,配額免費分配且與實際產出量“掛鉤”,體現獎勵先進、懲戒落后的原則,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電力市場建設,通過市場化方式激發煤電在調峰、調頻、調壓以及提供系統容量支撐和轉動慣量等方面的作用。一是進一步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充分考慮雙碳目標和新型電力系統發展的要求,于年內完成“兩個細則”的修訂工作,建立健全輔助服務費用分擔共享機制,為煤電機組通過提供輔助服務獲得收益創造良好的市場條件。二是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進煤電機組靈活性和延壽改造。提高煤電機組深度調峰能力,主動滿足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對輔助服務的需要。三是推動全國碳市場交易。通過全國碳市場持續推動我國煤電行業清潔低碳轉型發展,同時積極開展包括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術在內的試點示范項目,控制和降低煤炭消費帶來的碳排放。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8月27日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第2276號提案的答復復文摘要
您提出的《關于“發展核能優化能源結構,助力3060目標實現”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關于加強核電規劃實施并與新能源協同發展的問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發展核電,保持合理穩定的建設節奏,避免大起大落,穩步提高核電在能源電力結構中的比重。同時,積極推進和拓展核能在供暖、供汽、海水淡化等領域的綜合利用。研究推動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充分發揮智能電網的平臺作用,探索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實施路徑,建立核電與其它能源品種互為補充、相互支持的協調發展機制,促進能源電力清潔消費。
關于核電碳減排貢獻納入市場交易問題。2011年以來,我國在7個省市開展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試點省市碳市場共覆20余個行業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今年以來,在試點基礎上,發布了全國碳市場建設、碳排放相關制度文件及技術規范,啟動了發電行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上線交易。下一步,將堅持全國碳市場作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在發電行業碳市場運行良好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將核電碳減排貢獻納入市場機制的可行性,有效發揮市場機制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促進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引導氣候投融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動實現我國二氧化碳達峰目標與碳中和愿景。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8月11日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第0429號、第B097號提案答復的函
國能提規劃〔2021〕4號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能源結構調整的提案》《關于加快電力裝備轉型升級,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案》收悉。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生態環境部,現答復如下:
我國能源活動碳排放量占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88%左右,加快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是推動碳達峰、碳中和的關鍵。近年來,我們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根本遵循,全面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統籌生態環境保護和能源發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強調“‘十四五’是碳達峰的關鍵期、窗口期”“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下一步,我們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對氣候變化重大宣示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能源碳達峰工作和“十四五”能源規劃編制,加快推進能源結構調整。
一、 關于加強總量控制,推動煤炭生產消費綠色轉型
近年來,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等部署,我們會同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部門扎實推進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和清潔高效利用。大力淘汰煤炭落后產能、壓減過剩產能,實施可再生能源及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替代煤炭消費,推動煤炭消費比重顯著下降,2020年降至56.8%,清潔高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全國超過9億千瓦煤電機組實現超低排放,建成全球最大清潔煤電供應體系,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完成散煤替代超過2500萬戶。推動綠色礦山建設,建成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9個、綠色礦山284個。
下一步,我們將以煤炭為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嚴控煤電項目,“十四五”時期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在清潔取暖、工業生產、農業生產加工、建筑供冷供熱等領域,因地制宜有序推進“煤改電”“煤改氣”“煤改生物質”等工程,提升終端用能低碳化電氣化水平,大幅壓減散煤消費。繼續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減少取暖用煤需求,推廣熱電聯產改造和工業余熱余壓綜合利用,鼓勵公共機構、居民使用非燃煤高效供暖產品,逐步淘汰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小鍋爐和散煤。全面深入拓展電能替代,大力推進燃煤自備電廠清潔替代,在鋼鐵、鑄造、玻璃、陶瓷、農業等重點行業積極推廣電鍋爐、電窯爐、電排灌、電加熱等技術,2025年電能占終端用能比重達到30%左右。
二、 關于加快結構轉型,打造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十三五”以來,我們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能源結構持續優化,低碳轉型成效顯著,能源消費增量的60%以上由清潔能源供應。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9%,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核電裝機分別達到3.7億千瓦、2.8億千瓦、2.5億千瓦、0.5億千瓦,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穩居世界第一。推動重點行業和領域能源消費轉型。發展綠色節能建筑,發布《近零能耗建筑技術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加強工業節能管理,連續發布《國家工業節能技術裝備推薦目錄》《“能效之星”產品目錄》,對全國2.4萬家企業實施專項節能監察。實施綠色出行行動計劃,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進綠色貨運示范工程。
聚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落實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的要求,“十四五”期間,我們將堅持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發展道路,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推動能源生產消費模式綠色低碳變革。一方面,著力加強清潔能源供給,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堅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舉,大力發展風電和太陽能發電,2030年總裝機規模達到12億千瓦以上。加快西南水電基地建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推進沿海核電建設。同時因地制宜推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因地制宜推進風光儲一體化、風光水(儲)一體化等多能互補發展。健全清潔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系統解決消納問題。力爭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2030年達到25%左右。另一方面,著力推動重點用能行業和領域節能降碳。加強工業領域節能和能效提升,推進綠色制造,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節能技術裝備產品。指導試點城市開展綠色城市建設,推動綠色建筑發展,將綠色建筑基本要求納入工程建設強制規范,加強建筑節能管理,推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和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發展。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推動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推進數據中心、5G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礎設施領域節能和能效提升,推動綠色數據中心建設。
三、 關于加大技術創新,筑牢碳達峰碳中和基礎
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初步建立了重大技術研發、重大裝備研制、重大示范工程、科技創新平臺“四位一體”的能源科技創新體系,有力支撐了能源清潔低碳轉型發展。風電、光伏技術總體處于國際先進水平,風機、光伏電池產量和裝機規模世界第一。10兆瓦級海上風電機組完成吊裝。晶硅電池、薄膜電池最高轉換效率多次創造世界紀錄,量產單多晶電池平均轉換效率分別達到22.8%和19.4%。太陽能熱發電技術進入商業化示范階段。水電工程建設能力和百萬千瓦級水電機組成套設計制造能力領跑全球。形成了較完備的核電裝備產業體系。全面掌握1000千伏交流、±1100千伏直流及以下等級的輸電技術。組織開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相關技術研究和試點示范。
在碳達峰碳中和、生態文明建設等目標要求下,我國能源轉型對科技創新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迫切。下一步,我們將持續鞏固提升風電、光伏技術優勢,加快大型風電機組、深遠海域風電、高效率光伏電池、光熱發電等技術創新,推進海域天然氣水合物產業化進程。加強儲能、氫能等前沿技術研究,開展新型儲能關鍵技術集中攻關,推動儲能成本持續下降和規模化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編制氫能產業發展規劃,開展可再生能源制氫示范,通過技術進步降低制氫成本。支持CCUS技術研發和示范項目建設,特別是在不同地質條件下實現二氧化碳全流程集成、大規模超臨界管道輸送、長期安全監測等技術應用示范,推動CCUS技術盡早實現大規模商業化應用,探索在資源和封存支撐條件好的地區開展BECCS示范。
感謝你們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們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7月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第1904號(經濟發展類248號)提案答復的函
國能提電力〔2021〕129號
您提出的《關于大力推進“煤電+”耦合發電,助力“無廢城市”的提案》收悉,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現答復如下:
從我國煤電機組在電力系統發揮基礎性作用的國情出發,通過現役煤電機組的高效發電系統和環保集中治理平臺,可規模化協同處理污泥、垃圾等固廢,這是優化能源資源配置、破解污染治理難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經濟社會綠色發展的有力舉措。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推廣污泥集中焚燒無害化處理”,推進“煤電+”耦合發電符合國家政策方向。您提出的相關建議,我們表示贊同。
一、 關于“煤電+”耦合發電規劃
“十三五”以來,國務院相繼印發了《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61號)、《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67號)、《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74號)等文件,支持耦合發電的發展。我局和原環境保護部為積極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加強固廢和垃圾處理,優化資源配置,聯合印發了《國家能源局 環境保護部關于開展燃煤耦合生物質發電技改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能發電力〔2017〕75號)、《國家能源局 環境保護部關于燃煤耦合生物質發電技改試點項目建設的通知》(國能發電力〔2018〕53號)等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5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入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發改產業〔2019〕1762號),推動具備區位、技術等優勢的煤電、水泥等企業,開展廢棄物協同處置、資源循環利用等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協同轉型提升計劃(2020-2022年)》(工信部節〔2020〕105號),支持在北京、天津等七省(區、市)開展冶金、建材等工業窯爐協同處置固體廢物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部為推動利用工業窯爐協同處置城市固體廢物試點示范,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原環境保護部印發了《關于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節〔2015〕28號),在江蘇、安徽、湖北、湖南等省選擇6家具備協同處置條件的水泥企業開展試點工作。在此基礎上,會同財政部支持貴陽海螺盤江水泥有限公司等8個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示范項目建設,探索建立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的長效機制。目前,全國已建成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生產線60余條,處置能力達到2萬噸/天。
我局支持和鼓勵煤電企業實施生物質耦合發電。下一步,我局將在落實好現行政策基礎上,積極會同有關單位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政策和措施,進一步推動后續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繼續推動工業生產系統協同處理城市廢棄物,制定發布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實施方案,加大煤電、水泥等工業窯爐協同處置城市廢棄物力度。動態更新工業資源綜合利用技術裝備目錄,推動煤電、水泥等行業窯爐協同處置城市固體廢物先進適用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應用,促進先進制造業與城市發展深度融合。
二、 關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財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和我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七批)的通知》(財建〔2018〕250號),明確現有農林生物質發電、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和沼氣發電國家電價支持政策之外的,包括燃煤與農林生物質、生活垃圾等混燃發電在內的其他生物質發電項目,不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由地方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解決補貼資金問題。國家支持并積極鼓勵地方結合各地發展實際,研究出臺補貼等地方性支持政策,推動當地耦合發電行業加快發展。此外,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了《“十四五”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發改環資〔2021〕642號),以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著力點,補短板強弱項,著力解決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存在的突出問題。
“十四五”期間,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繼續加強垃圾焚燒設施規劃布局,支持開展既有焚燒設施提標改造,大力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建設。
三、 關于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
我局高度重視“煤電+”固廢耦合發電的科技創新和產業鏈優化升級,會同科技部組織研究編制《“十四五”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規劃》(以下簡稱《能源科技規劃》),擬將燃煤耦合生物質(包括農林廢棄物、市政污泥、生活垃圾)發電技術列入《能源科技規劃》,作為煤電綠色低碳轉型的一個技術方向。
“十四五”期間,我局將牽頭會同相關部委,組織相關企業、科研機構、高校和國家能源研發平臺,積極推動《能源科技規劃》落實落地。科技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部署實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重點專項,開展包括煤與生物質耦合發電、煤與光熱耦合發電等技術在內的煤炭耦合發電技術研究。同時,將結合“典型脆弱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循環經濟關鍵技術與裝備”“碳達峰碳中和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等重點專項的部署,進一步加強垃圾及城市廢物高質量分類與資源化利用研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技術研發與示范,開展碳達峰碳中和技術成果示范。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8月27日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第2360號(資源環境類258號)提案答復的函
復文摘要
國能提電力〔2021〕147號
您提出的《關于踐行“碳達峰”“碳中和”承諾,推進煤電產業轉型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煤電是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壓艙石”,我們高度重視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背景下的能源安全轉型,多措并舉優化煤電發展。
您的提案針對煤電轉型發展提出了加強頂層設計、深挖供熱潛力、完善市場建設、探索轉型路徑、推進科技創新5項建議,對推動煤電轉型升級發展、更好支撐以新能源為主體的綠色低碳能源體系具有很強的借鑒意義和參考價值,我們高度關注,積極支持。
一、 關于加強頂層設計,明確中長期煤電發展路線
我們高度重視并努力推動煤電由電量主體型電源向支撐性和調節性電源轉型。強化規劃引領,加強規劃實施的事中事后監管,指導各地穩妥有序推動煤電布局優化。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280號),充分發揮煤電機組的調節性能,著力提高系統消納清潔能源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們將大力推進煤電行業碳達峰,統籌低碳轉型與能源安全,嚴格控制煤電新增規模、合理控制煤電發電量增長、大力推動現役機組改造升級和規范運行、加大力度推進煤電行業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探索實施煤電行業碳排放權交易,努力推動煤電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 關于深挖供熱潛力,構建北方熱電聯產新局面
我們高度重視煤電轉型升級與供熱能力提升改造。2021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在北方地區縣城積極發展清潔熱電聯產集中供暖”的要求,我們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統籌優化存量和增量,大力推進火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和靈活性制造。
下一步,我們將加大力度,推進火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和靈活性制造,推動淘汰落后燃煤小鍋爐,并加快電力市場建設,通過市場化方式進一步激發煤電在調峰和供熱方面的作用。
三、 關于完善市場建設,有效發揮煤電支撐作用
我們持續推進電力體制改革,不斷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堅持通過市場化方式促進煤電產業高質量發展。2017年,我們印發了《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工作方案》(國能發監管〔2017〕67號),明確將省級及以上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的發電機組全部納入輔助服務管理范圍,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確定補償力度,充分調動了煤電企業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的積極性。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建立健全輔助服務費用分擔共享機制。積極推進煤電機組靈活性和延壽改造,主動滿足新型電力系統對輔助服務的需要。
四、 關于探索轉型路徑,推進煤電向生態環保平臺轉變
我們穩妥有序推動煤電行業碳達峰,嚴格控制煤電新增規模,合理控制煤電發電量增長,大力推動現役機組改造升級和規范運行,努力推動煤電實現高質量發展。2020年底,生態環境部印發實施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和《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對發電行業通過行業基準法開展配額分配,基于實際產出量,對標行業先進碳排放水平,配額免費分配且與實際產出量“掛鉤”,體現獎勵先進、懲戒落后的原則,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我們將大力推進煤電行業碳達峰,大力推進火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和靈活性制造,會同相關部門深入推進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建設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通過全國碳市場持續推動我國煤電行業清潔低碳轉型發展,努力推動我國煤電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
五、 關于推進科技創新,提升煤電節能減排能力
我們高度重視燃煤發電技術研發與應用工作。先后印發了《能源技術革命創新行動計劃(2016-2030年)》(發改能源〔2016〕513號)、《能源技術創新“十三五”規劃》(國能科技〔2016〕397號)等政策文件,均對燃煤發電技術創新及研發應用任務進行了專章部署。2021年2月,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對煤電發展提出了“繼續提升大容量、高參數、低污染煤電機組占煤電裝機比例”等要求。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相關部門,組織有關企業、科研機構、高校和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推進科技創新,提升煤電節能減排能力。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9月3日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第0229號(工交郵電類17號)提案答復的函
復文摘要
國能提電力〔2021〕146號
您提出的《關于合理運用煤炭資源,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提案》收悉,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現答復如下:
您在提案中深入分析了我國在能源轉型過程中面臨的油氣、新能源方面的限制因素,針對性提出了策略性規劃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與布局、繼續把發展煤炭清潔利用技術列為國家科技發展的重點方向、深入發展現代煤化工特別是煤制燃料等3項建議。您所提建議對于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統籌國家能源安全與生態文明建設具有較強的借鑒意義和參考價值,我們高度關注,積極支持。
一、 關于策略性規劃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與布局,推進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建設
目前,我局正在編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將統籌考慮資源稟賦、消納能力、建設條件等因素,優化新能源發展區域布局,堅持集中式和分布式開發并舉,推動建設一批重大可再生能源基地,大力支持分布式新能源發展。
在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建設方面,結合“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我局積極支持依托存量輸電通道配套建設水電、風電、光伏發電基地,進一步提升輸電通道輸送效率,促進可再生能源由資源富集地區向負荷中心輸送及消納。同時,結合送受端資源稟賦和電力供需形勢,在“十四五”新規劃建設跨省跨區輸電通道,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
二、 關于繼續把發展煤炭清潔利用技術列作國家科技發展重點方向
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資源稟賦特點,決定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煤炭仍然是能源供應體系中重要的基礎能源。煤電是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壓艙石”,我局和有關部委高度重視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背景下的能源安全轉型,多措并舉優化煤電發展。近年來,我國煤電行業著力推進節能減排升級改造,加快淘汰煤電落后產能,穩妥有序推動大型清潔高效燃煤機組建設投產,建成了全球最大的清潔煤電體系,同時也為電力供應提供了堅強支撐。
在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科技創新方面,我局先后印發了《能源技術革命創新行動計劃(2016-2030)》《能源技術創新“十三五”規劃》等政策文件,均對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創新及研發應用任務進行了專章部署。“十三五”時期,我局先后將一批項目列為國家電力示范項目。科技部啟動實施了“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和新型節能技術”重點專項,啟動實施了涉及煤炭高效發電、煤炭清潔轉化、燃煤污染控制、二氧化碳捕集與利用等領域共47個項目,產生了一批標志性成果。
目前,我局正聯合科技部組織研究編制《“十四五”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規劃》,擬將一系列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列為“十四五”時期重點任務。下一步,我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并組織相關企業、科研機構、高校和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積極推動規劃落地,推進煤炭利用清潔低碳、高效智能轉型,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提供科技支撐。
三、 關于推動現代煤化工特別是煤制燃料發展
國家高度重視煤制油氣產業發展。我局先后印發《煤炭深加工產業示范“十三五”規劃》等政策文件,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經過多年試點示范,一批由我國自主研發設計施工的示范工程相繼建成投產,產業形成一定規模,技術裝備實現突破,運行水平不斷提高,總體達到國際領先水平,為在極端情況下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提供了可靠路徑,具備了規模化發展的條件。
2021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穩妥推進煤制油氣戰略基地建設,建立產能和技術儲備的戰略要求。下一步,我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貫徹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要求,穩妥推進煤制油氣產業高質量升級示范,推動建立產能儲備和技術儲備,增強極端情況下我國油氣自主保障能力。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9月2日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第2982號(工交郵電類510號)提案答復的函
復文摘要
國能提電力〔2021〕145號
您提出的《關于對燃煤自備電廠分類處置助推二氧化碳達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國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努力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是黨中央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為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我國將嚴控煤電項目,“十四五”時期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您提出的相關建議有助于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我們表示贊同。
一、 關于嚴控燃煤自備電廠建設
“十三五”以來,我們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決策部署,加強和規范自備電廠監督管理,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和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監管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以及后續出臺的促進煤電有序發展系列文件均提出,要規范自備電廠的規劃建設及運行。一是新(擴)建燃煤自備電廠項目要統籌納入國家依據總量控制制定的火電建設規劃,禁止以各種名義在總量控制規模外核準。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備電廠。二是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等級為紅色和橙色的省份,要暫緩核準、暫緩新開工包括燃煤自備機組在內的自用煤電項目。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16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指導各地、發電企業在化解煤電過剩產能的同時,進一步規范燃煤自備電廠規劃建設。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原環境保護部和國家能源局開展了燃煤自備電廠規范建設及運行情況專項督查。此后,基于督查成果,叫停了約1100萬千瓦未納入國家規劃的燃煤自備電廠。“十四五”期間,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決遏制燃煤自備電廠等項目盲目發展,著力控制煤炭消費。
二、 關于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管理
目前仍舊存在部分自備電廠機組未按要求繳納政府性基金附加、政策性交叉補貼和電網系統備用費的情況。自備電廠機組利用小時數平均約為5900小時,明顯高于公用電廠統調機組,且不參與系統調峰,由于約有70%的自備機組并網運行,客觀上加重了公用電廠調峰調頻壓力。《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自備電廠要公平承擔社會責任,履行相應的調峰義務;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應按規定承擔與自備電廠產業政策相符合的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禁止公用電廠違規轉為企業自備電廠;鼓勵有條件并網的自備電廠按自愿原則并網運行。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在統籌做好推動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同時,督促燃煤自備電廠執行政策和履行義務,加強對燃煤自備電廠誠信守法運營的監管、規范燃煤自備電廠運行管理等相關工作。
三、 關于30萬千瓦及以下煤電機組政策
“十三五”期間,我們落實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堅持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嚴格執行環保、質量、安全等法規標準,化解過剩產能、淘汰落后產能,淘汰關停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對您提出的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下的燃煤發電機組或熱電聯產機組的分類處置建議,我們將認真研究。同時,在“十四五”期間我們將繼續督促地方落實煤電淘汰落后產能相關工作要求,對能效指標不達標,且不具備改造條件的燃煤機組及時予以淘汰關停。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9月2日
關于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0836號
(資源環境類084號)提案答復的函
國能提規劃〔2021〕77號
您提出的《關于支持內蒙古減污降碳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提案》收悉,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現答復如下:
一、 關于支持內蒙古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優化煤炭開采布局方面,國家能源局積極支持內蒙古“上大壓小”,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有序釋放先進產能,科學規范開展煤礦智能化建設。目前,內蒙古全區煤礦500多處,單井平均規模超250萬噸/年,居全國前列。
加快30萬千瓦以下火電小機組淘汰步伐方面,國家能源局支持內蒙古加快燃煤電站清潔高效發展,加大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工作力度,將按照淘汰關停、升級改造、應急備用三種方式,分類處置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即:對不實施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能滿足標準的機組,淘汰關停;對實施改造后能夠滿足能效、環保、安全等標準的機組,有序安排升級改造;對確有應急備用需要且滿足能效、環保、安全等標準的計劃關停機組,研究作為應急備用機組。
支持重點實施風電、光電、生物質等清潔能源替代重大工程方面,內蒙古是我國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資源最為豐富的地區之一,清潔能源開發建設條件優越,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具備良好基礎。國家能源局高度重視并支持內蒙古立足資源優勢和區位優勢,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工程。下一步,將堅持能源發展清潔化、低碳化,加快發展非化石能源,持續推動能源結構優化,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支持煤化工產業鏈延伸項目方面,為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十四五”時期我國能耗強度需繼續保持較大幅度下降,新增用能空間總體有限。同時,“十四五”時期需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在地方具有用能、用煤空間且符合產業政策的情況下,支持地方有序發展煤化工產業鏈延伸項目。
支持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試驗示范區建設方面,近年來,生態環境部積極推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技術發展,組織開展了CCUS相關技術研究和試點示范。初步統計,截至2019年我國實施的CCUS示范項目累計封存二氧化碳的規模已達310萬噸,為CCUS發展積累了實踐經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明確提出“開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重大項目示范”。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認真研究CCUS發展路線圖,深入開展相關技術、政策和商業模式研究,加快推進CCUS技術的研發與應用。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鼓勵和支持內蒙古結合自身實際,開展CCUS試點示范。
二、 關于將內蒙古作為國內森林、草原碳匯交易試點
201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建立了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支持將我國境內的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等溫室氣體減排效果明顯、生態效益突出的項目開發為溫室氣體減排項目并獲得一定的資金收益。截至2021年4月,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項目累計成交量約2.91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成交額約24.35億元。
2020年,生態環境部發布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重點排放單位每年可以使用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抵銷碳排放配額的清繳,抵銷比例不得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5%”。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抓緊完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體系,修訂《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出臺有利于碳匯項目開發的政策措施,支持重點排放單位使用碳匯項目產生的減排量抵銷碳排放配額清繳,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在鼓勵高碳行業積極減排的同時,支持碳匯等低碳零碳項目發展。同時,國家能源局將支持內蒙古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細化政策措施,分類施策推進煤炭清潔高效開發,促進能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和諧發展。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8月17日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第0640號(工交郵電類62號)提案答復的函
復文摘要
國能提電力〔2021〕111號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碳中和目標下安徽中長期電力安全供應保障〉的提案》收悉,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現答復如下:
您在提案中分析了安徽中長期電力供需形勢,指出了碳達峰、碳中和背景下安徽省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面臨的挑戰,提出了將中西部綜合能源基地省份至安徽特高壓直流輸電通道納入國家電力規劃、推動清潔高效坑口電站建設等兩條建議。您的提案問題分析深刻,所提建議針對性強,對做好安徽省中長期電力安全供應保障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鑒意義和參考價值。
安徽省是華東地區重要的電力生產和送出省,我局高度重視安徽省電力保供工作,“十三五”期間,我局通過積極推動準東~皖南、淮南~南京~上海等特高壓工程建成投產,有力增強了安徽省電力供應保障能力。近年來,安徽省電力供需形勢發生變化,逐漸從電力送出省份向送受并存省份轉變,2020年,安徽省全社會用電量242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5.5%,增速位列華東區域第一。據初步測算,至“十四五”末,不考慮新增受入輸電通道和電源投產,安徽省存在電力缺口,需要進一步新增外送電力能力或布局新建自用煤電項目確保電力供需平衡。
一、 關于中西部省份至安徽特高壓輸電通道建設
截至2020年底,華東電網已建成“一環網、一通道”特高壓交流主網架,饋入特高壓直流7回。2019年,準東~皖南特高壓±1100千伏特高壓直流工程投產,華東區域特高壓網架覆蓋安徽省,為安徽省電力供應保障提供了支撐。下一步,我局將結合“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積極組織有關單位開展研究,重點圍繞長三角特高壓輸電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各類電源配比和送電可持續性等方面,深入論證通道規劃方案,支持安徽省建設長三角特高壓樞紐,保障中西部電力送出和長三角地區電力供應。
二、 關于清潔高效坑口電站建設
截至2020年底,安徽省電源總裝機7816萬千瓦,其中煤電5143萬千瓦。我局將結合“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科學測算并適當安排安徽省新增煤電規模,切實增強安徽省及華東地區電力供應保障能力。建議安徽省在落實環保、能耗“雙控”、燃煤消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優先發展風、光等新能源,按照多能互補方式科學安排已納規煤電項目的核準建設時序,充分發揮已納規煤電項目作用。同時,我局和有關部委將鼓勵支持安徽省開展存量煤電機組節能減排綜合升級改造,探索推廣應用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提升煤電機組環保和能效水平,助力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8月25日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第2401號(經濟發展類324號)提案答復的函
國能提規劃〔2021〕19號
您提出的《關于國家支持適當調整江蘇“十四五”煤炭消費量控制基數的提案》收悉,經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江蘇省人民政府,現答復如下:
一、 關于適當調整江蘇“十四五”煤炭消費量控制基數和單列連云港石化基地煤炭消費量控制基數
我國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是黨中央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十四五”時期是碳達峰的關鍵期、窗口期,將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決策部署,積極做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工作,做好“十四五”能源規劃和地方能源規劃的銜接,科學制定控煤政策,促進能源清潔低碳轉型。
在相關政策制定過程中,我們將認真研究考慮您提出的意見建議,結合江蘇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結構、能源資源稟賦和消費需求等因素,特別是電力、石化等重點行業的用煤需求,合理確定江蘇“十四五”期間煤炭消費控制目標,統籌能源低碳轉型與安全供應,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
二、 關于鼓勵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綠色原始技術創新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既要優化能源結構,從源頭減少碳排放,又要推進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從末端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研究部署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先進技術的研發創新和示范應用,推動相關重大技術突破,推進煤電節能降碳技術成本下降和產業化,促進煤電清潔高效發展。同時,江蘇省人民政府將積極支持并推動包括國家能源集團泰州電廠年產50萬噸碳捕集等示范工程的可研和建設,努力打造一批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示范項目。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8月10日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第2234號(經濟發展類295號)提案答復的函
國能提電力〔2021〕113號
您提出的《關于統籌能源與資源,推動火電企業協同水資源綜合循環利用的提案》收悉,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生態環境部,現答復如下:
水資源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是保障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生命線。國家有關部委高度重視節水工作,深入貫徹節水優先方針,持續推動水資源循環利用。水利部印發《關于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的指導意見》,明確“大力鼓勵工業用水優先使用非常規水源,缺水地區、地下水超采區和京津冀地區,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的高耗水行業應優先配置利用再生水。”2021年1月,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水利部、生態環境部等10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將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作為重點領域,明確“火電、石化、鋼鐵、有色、造紙、印染等高耗水行業項目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有效利用的,要嚴格控制新增取水許可”。據統計,我國非常規水源利用量占供水總量的比例由2017年的1.3%提高到2020年的2.2%,再生水利用量由2017年的66.1億立方米提高到2020年的105.6億立方米。
火電行業是國家明確的高耗水行業,但同時也是具備較大節水潛力、推動水資源循環利用的重點行業。國務院印發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規定,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充分利用的火電等項目,不得批準其新增取水許可。生態環境部發布《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426-2006),要求建設坑口燃煤電廠、低熱值燃料綜合利用電廠,應優先選擇礦井水作為供水水源方案,先后出臺《火電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火電廠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等文件,要求火電廠水污染防治應遵循分類處理、一水多用的原則,鼓勵實現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規定了鍋爐酸洗廢水、含油廢水等16種廢水的處理回用可行技術路線,最大限度提升廢水回用率。我局高度重視火電行業節水工作,要求在華北、西部缺水地區建設煤電項目時優先采用空冷機組,推動具備條件的火電項目開展節水改造,支持沿海電廠配套建設海水淡化設施,降低對地表水的取用。同時,積極鼓勵開展火電節水技術研究,推動燃煤機組開展污泥耦合發電試點。
您的提案指出了我國水資源供需形式,深入分析了火電行業開展城市生活和工業污水處理方面的優勢和潛力,并提出了推動火電行業協同水資源綜合循環利用的三條建議,對于構建節水型社會,保護和充分利用水資源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和參考價值。對于您提出的具體建議,我局和有關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規劃引領。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聯合相關部門,印發《“十四五”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發展規劃》,提出補齊城鎮污水收集處理短板,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推廣再生水用于工業用水、市政雜用等,破解污泥處置難點,實現無害化資源化處理等重點任務。我局將結合“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的研究編制工作,鼓勵火電企業拓展中水回用、城市污水綜合利用等業務范圍,實施燃煤耦合生物質技術改造。
二是加強政策引導和支持。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組織編制《污泥無害化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鼓勵污泥協同處理處置,推動相關工作開展。水利部將研究制定典型地區再生水配置利用試點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非常規水源利用工作。
三是加強燃煤電廠節水技術研發和示范應用推廣。我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支持火電企業開展褐煤提水和煙氣提水技術研究和示范推廣,持續暢通火電企業利用再生水渠道,推動廠內污水循環利用。同時推進污水資源化,支持火電企業參與城鎮污泥處置,科學高效利用再生水,助力水資源節約和生態文明建設。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8月25日
編輯: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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