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法治央企建設百人談>法治央企建設百人談
厚植法治思維 踐行法治之路
新時代背景下,國有企業走全面依法治企之路,實現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實現依法決策,而依法決策的核心在于牢固樹立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
作為國網蒙東電力公司經法部主任,我是公司法治企業建設工作的親歷者和見證者,能夠深切感受到各級領導干部法律意識逐年增強,依法治企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并日漸成為企業改革發展的有力支撐。但我同樣意識到,站在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實現建設世界一流法治央企目標的高度上,公司法治企業建設之路仍然是“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首先是要建立健全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那么,究竟什么是法治思維?國有企業領導干部應當樹立什么樣的法治思維?對于這兩個問題,我想結合自己的工作經歷與學習體會,談一談自己的思考。
什么是法治思維?“法治思維”以法治理念為基礎,強調運用法律規范、原則、精神對相關問題進行分析、判斷、推理以形成結論的思維模式。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就是要求其在法治意識的支配下,運用法律的知識和方法去認識、分析和處理問題,指導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
國有企業領導干部應當樹立什么樣的法治思維?對此,我認為主要需要強化以下幾種思維:一是規則性思維,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本身就是一種規則,規則就是法律規定,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規則性思維要求,做事要講規則,事先要有規則,事先沒規則就會有糾紛。二是權義性思維,即權利義務思維,社會治理中的一切問題都可以歸結為法律問題,法律問題都可以歸結為權利義務問題。法律存在的意義就在于保護權利,所有的義務都是從權利中推導出來的。三是程序性思維,“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權力的行使必須遵守一定的程序,領導干部要學會用程序解決矛盾,程序必須是正當、公正的,這也是尊重法律、樹立法律權威的要求。四是平等性思維。平等是法律的本質特征之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摒棄特權思維和官僚主義,最重要的就是堅持規則的平等。無論領導干部還是普通職工,都只能在規則的范圍內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國網蒙東電力公司多年法治企業建設實踐中,始終把履行好領導干部“關鍵少數”第一責任人職責作為依法治企的關鍵,作為一門“內外兼修”的功課,主要做法有:
一是以制促學,在學法內容和形式上做“加法”。建立健全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履職制度,選擇基層單位作為“法律直供”單位,由省公司經法部直接為其提供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履職支撐;各級黨委理論中心組將習近平法治思想、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作為必學內容,定期開展法治思想專題研討;開展“書記講法”活動,各級黨委書記帶頭學習講解法律及黨內法規。
二是以制促行,在定責任和抓考核上做“乘法”。嚴格落實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核制度,將法律審核把關率、法律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情況納入考核指標體系;嚴格落實案件管理第一責任人職責,要求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重大案件加強指導,對重、難點問題親自督辦協調;建立合規管理成效評價體系,將合規要求納入電力營銷、供電服務、電網建設等主業業務。
三是以制促改,在嚴追責和補損失上做“減法”。建立敗訴案件責任追究機制,創新制訂了《關于實施敗訴案件追責的工作意見》,定期對不履行崗位職責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相關人員進行追責,倒逼領導干部落實案件管理責任,提升企業依法維權積極性。
“十四五”期間,國網蒙東電力公司將繼續緊扣國家電網公司“一體四翼”發展布局,統籌實施“十四五”法治規劃,始終以“發揮作用、創造價值”為追求,不斷提升法律支撐保障能力,推進公司法治工作向服務核心業務轉型升級,探索法治央企建設的“蒙東新方案”!
(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公司經濟法律部主任 王樹強)
編輯:張紅晨
關鍵詞:法治 思維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