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全國政協網絡議政遠程協商會>全民義務植樹行動的優化提升>會場連線
全民履“植”:技術層面發力動力層面著手
本報記者 林儀 揭春雁
廣東森林覆蓋率達58.61%,位居全國前列。全民義務植樹在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經過多年實踐,廣東全民義務植樹著力點正在發生重大轉變,由重視大面積植樹種綠,向與身邊補綠并重轉變;由注重參與勞動,向與生態情懷并重轉變;由單純植樹,向與育樹護樹并重轉變;由行政手段推動,向與社會各方自愿參與并重轉變;由身體力行,向與網絡參與并重轉變。
3月26日,全國政協在京召開“全民義務植樹行動的優化提升”網絡議政遠程協商會。在廣東分會場,住粵全國政協委員活動召集人、廣東省政協主席王榮等20位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政協委員通過視頻連線發表了見解。
會前,廣東省政協專門組織了中山大學、華南師范大學、華南農業大學等專家委員,與省林業局等相關職能部門深入座談交流,并形成了調研報告提交全國政協。報告認為,廣東在造林綠化和生態修復方面取得顯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如全民宣傳發動還不廣、后期管理養護不勤、綠化質量不高、義務植樹機制不活、管理督導力量不強等。
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廳長魯修祿在協商會上發言時提出,解決這些問題,既要從技術層面發力,更要從動力層面著手。“各級政府的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中,應就義務植樹樹種、規模、資金措施、養護管理等統籌謀劃。”魯修祿建議創新義務植樹碳中和體制,鼓勵重點碳排放企業自主開展義務植樹或購買森林碳匯項目抵消其碳排放,鼓勵企業將義務植樹作為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行動進行披露,建立碳普惠等公眾自愿減排行動平臺,在推動全民義務植樹的同時推動全社會碳中和。
全民義務植樹作為一項長期工作,其行穩致遠離不開法律制度的保障。1982年,國務院出臺《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提升人民群眾生態文明意識、推動國土綠化和生態建設、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美麗中國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全國政協委員、民革廣東省委會副主委潘明指出,目前全民義務植樹的目標任務、功能作用、實現形式、組織形式和參與途徑都發生重大轉變,《辦法》已不適應新形勢需要。例如,《辦法》規定的盡責形式主要是“每人每年植樹3-5棵”的實體勞動。“這種盡責形式,在城市化快速發展的今天,已很難落地。對于大多數城市居民,要想找地種樹盡責已是奢求。”潘明建議,國家林草局應盡快啟動《辦法》修訂工作,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做好頂層設計,提高管理水平,形成新時代推進全民義務植樹的法規制度體系。
對此,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局長、全國綠化委員會副主任、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關志鷗也表示,在完善《辦法》的同時,還要完善盡責管理辦法,注重創新與務實,著力解決存在的問題。
義務植樹進入新階段,不僅要在大地植綠,更要在心中播綠,這就離不開宣傳教育。魯修祿建議教育系統應大力推動綠色校園建設,把參與義務植樹納入生態教育、素質教育和社會實踐內容,并結合建設“互聯網+全民義務植樹”基地,創建低碳科普教育基地,通過線上線下自覺開展多樣化的義務植樹實踐活動,提高全民義務植樹盡責率,并引導全社會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
教育部副部長鄭富芝回應稱,將認真采納委員的建議,著力抓好“綠色學校”創建行動,并在課程、教材和社會實踐中進一步強化生態教育的內容。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