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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生態環境系統"地震" 4個多月16人被通報嚴重違紀違法
據公開通報,從7月至今,云南省至少16名生態環境系統官員、工程師,因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這16人包括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的兩名副廳長、多名地州生態環境局或分局的局長,以及廳、局內的工程師或監察支隊隊長。
這場堪稱系統內塌方式的“地震”尚無停下來的跡象,最新的通報為11月16日,通報宣布了德宏州生態環境局監察支隊支隊長和一名工程師“涉嫌嚴重違法”。
11月10日,云南省紀委監委在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召開的警示教育大會上提到,兩名原副廳長“從事污染治理卻為污濁所染”,不僅斷送了個人前程、傷害了家庭,而且敗壞了系統風氣、帶歪了黨員干部,從治污者淪為政治生態、自然生態的雙重“污染源”。會議要求,要深入剖析發案原因,督促受教育黨員干部摒棄看客心理,始終引以為戒,警鐘長鳴。
· 系統中的震蕩 ·
兩名副廳長被調查 系統內多名局長被查
云南生態環境系統的“地震”,目前還沒有停下來的跡象。
據云南省紀委監委官網從7月8日至11月16日的相關通報,云南省生態環境系統多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已公開通報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系統內人員達16人。
據7月8日通報: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賀彬,因在玉溪市通海縣杞麓湖污染治理有關問題中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監察調查。
賀彬是河南安陽人,大學學歷,1983年9月至2004年11月任省環境科學所工程師,環境空間信息中心主任、工程師,信息中心主任、高級工程師,所長;2014年3月至2017年9月任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致公黨云南省委副主委(兼);2017年9月至今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致公黨云南省委副主委(兼),省政府參事。
當日,云南省紀委監委又通報了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其他4人“嚴重違紀違法”消息: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科技與財務處處長侯鼎、一級主任科員王秋紅,云南省環境科學院原高級工程師田軍(已退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生態文明建設處處長鄧加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7月31日,云南省紀委監委又通報另一名原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方雄被調查的消息:云南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成員、副主任方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方雄,1964年4月出生,云南昆明人,歷任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副巡視員、人事處處長等職,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其任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21年3月后任云南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成員、副主任。
10月底至今,云南省紀委省監委及西雙版納州紀委州監委等部門,又密集地通報了生態環境系統多名局長被查。
他們是:西雙版納州生態環境局原局長陽勇、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騰沖分局局長趙定才、昆明市生態環境局東川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勁毅、麗江市生態環境局華坪分局局長王加云、麗江市生態環境局玉龍分局局長和志云、原會澤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陳文寶。
· 系統中的問題 ·
專家學者型官員弄虛作假 系統中偽專家、偽科學泛濫
其他被查的處長和工程師等還包括: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綜合處處長周曙光、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總工程師鮮衛,德宏州生態環境局監察支隊高級工程師段立杰、德宏州生態環境局監察支隊支隊長梁靈華。
對這場“地震”發生的原因,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聯系多名云南生態環境系統內部人士,他們均不予置評或稱“不清楚”。
云南省紀委監委在7月9日推出的專題片《杞麓湖的吶喊》第七集“利益的捆綁”里,披露了賀彬等為了造假,請專家技術團隊,為造假工程提供“科學論證”和理論支撐點,以論證他的項目能否起到弄虛作假的最優效果的事實。
據生態環境部督查、通報,“十三五”期間,玉溪市通海縣投資7.3億元在杞麓湖周邊建設了環湖截污工程,用于收集入湖的農田尾水、養殖廢水、企業排水以及地表徑流區初期雨水。這些環湖截污工程與入湖河道、溝渠之間均建有連通閘門,由于沒有同步配套建設污水治理設施,截流起來的污水在雨季又通過閘門集中排入杞麓湖,環湖截污工程實際上成為旱季“藏污納垢”、雨季“零存整取”的擺設。專題片指出,一些黨員干部、商人老板、專家、掮客等,圍繞一個“利”字相互掩護,權力、金錢、技術之間相互滲透,把魔爪伸向國有資金和重大項目。
時任玉溪市副市長賀彬是專家學者型官員,分管玉溪市環保和三湖治理的領導,在杞麓湖治理中,賀彬為應付檢查,為讓相關部門檢測水質時能夠達標,利用職務便利、專業知識,自導自演了“柔性圍隔”這一貪腐、虛假項目,并從中獲利。
對系統中的問題,云南生態環境廳生態文明建設處原處長鄧加忠在專題片中稱,“潛規則就是我們系統偽專家、偽科學泛濫。”專題片還提到,云南省環科院原高級工程師(已退休)田軍等個別專家學者,披著神圣的專家外衣,打著科學研究的旗號,出賣知識和人品。
· 警鐘長鳴 ·
治污者不能淪為雙重“污染源”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注意到,兩名被查的副廳長,此前在多個場合提到了“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如2017年4月,賀彬在龍陵縣調研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強調了云南堅持綠色發展、爭當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意義。
另據云南省生態環境廳此前文章,去年10月10日,時任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方雄到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講授了一堂有60余人聆聽的主題黨課,方雄要求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系統黨員干部努力在“廉潔上要提高戒度”等“八個度”上下功夫。
據云南省紀委監委官網消息,為使“警鐘長鳴”,11月10日上午,云南省紀委省監委到省生態環境廳召開警示教育大會,聚焦省生態環境廳“一把手”、領導班子以及行政審批權力運行存在的漏洞及薄弱環節,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強化警示教育作用,督促以案為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會議通報了原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玉溪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賀彬,省生態環境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方雄等人涉嫌違紀違法案件有關情況,深入剖析發案原因,督促受教育黨員干部摒棄看客心理,始終引以為戒。
會議指出,賀彬、方雄等人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要求,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堅定不堅決,對落實黨中央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陽奉陰違、自行其是,理想信念坍塌、黨性原則缺失,從事污染治理卻為污濁所染,不僅斷送了個人前程、傷害了家庭,而且敗壞了系統風氣、帶歪了黨員干部,從治污者淪為政治生態、自然生態的雙重“污染源”。
會議強調,生態環境是關系黨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問題,也是關系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要深刻汲取生態環境系統涉嫌違紀違法案件教訓,深挖黨性缺失、權力觀扭曲,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市場潛規則取代黨性原則等問題根源,讓黨員干部身心受洗禮、思想受觸動,切實筑牢拒腐防變堤壩。
會議要求,云南生態環境系統要以釘釘子的精神,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清除影響生態環境系統政治生態的“政治霧霾”,以政治清明促生態文明,用風清氣正守護山清水秀。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劉木木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生態環境 云南省 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