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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建立市場化電價機制
人民網北京10月12日電 (記者喬雪峰)今年以來,全球能源行業出現新的變化,國際市場能源價格持續走高,部分國家電力價格大幅上漲;國內煤炭、電力供需持續偏緊,一些地方出現限電限產。
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做好今冬明春電力和煤炭供應作出部署安排,明確要求要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近日,國家發改委在前期持續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的基礎上,抓緊研究制定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于12日公開對外發布。
“此次改革,在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用戶側銷售電價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10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在專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這次改革是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的重要一步,核心是真正建立起了“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
萬勁松表示,從當前看,改革有利于進一步理順“煤電”關系,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從長遠看,將加快推動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發展,促進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并將對加快推動發用電計劃改革、售電側體制改革等電力體制其他改革發揮重要作用。
萬勁松進一步指出,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要求,此次改革,在“放開兩頭”方面均取得重要進展,集中體現為兩個“有序放開”。
在發電側,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我國燃煤發電電量占比高,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在發電側上網電價形成中發揮著“錨”的作用。目前,已經有約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參與電力市場形成上網電價。此次改革,明確推動其余30%的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這樣將進一步帶動其他類別電源發電電量進入市場,為全面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奠定堅實基礎。
在用電側,有序放開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目前,大約44%的工商業用電量已通過參與市場形成用電價格。此次改革,明確提出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中,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戶用電量大、市場化條件好,全部進入市場;其他工商業用戶也要盡快進入。屆時,目錄銷售電價只保留居民、農業類別,基本實現“能放盡放”。
“同時,我們明確對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代理購電價格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要求電網企業首次向代理用戶售電時,至少提前1個月通知用戶,確保改革平穩過渡。”萬勁松說。
編輯:羅文
關鍵詞:電價 電力 改革 市場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