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深圳試點巨災保險以來共救助5287人次
新華社深圳8月28日電(記者王豐)記者從深圳市應急管理局獲悉,深圳自2014年開始試點巨災保險制度以來,通過巨災保險共救助5287人次,支付救助理賠款1630萬元。
“深圳市每年由市級財政全額支持,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超過20億元保障額度的巨災保險產品。”深圳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前深圳巨災保險的保障災種主要有臺風、暴雨、滑坡、海嘯等16種,保障項目包括這些災種導致的人身傷亡、轉移安置、災后救助等費用。
巨災保險制度是指對因發生地震、臺風、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或重大人為災難可能造成巨大財產損失和嚴重人員傷亡的風險,通過保險形式給予分散風險的制度安排。深圳地處沿海地區,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頻發,巨災保險制度為深圳較好起到了大災風險“緩沖墊”和社會“穩定器”作用。
深圳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7年來,深圳為巨災保險制度的完善不斷探路。比如,人身傷亡救助費用從最開始的10萬元/人/次提高至目前的25萬元/人/次,承保機構從1家逐步擴大到5家,組成共保體承保,承保能力大大增強;依據歷史經驗數據,不斷調整費率水平,從最初的年均保費3000余萬元降低到2000余萬元,但保額和保障范圍不斷增加。
除災害救助外,深圳還要求共保體每年利用不低于總保費10%的資金,用于災害研究、隱患排查、應急演練、宣傳培訓等方面。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深圳 保險 巨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