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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時期的生育水平會如何變動?
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總和生育率為1.3。總和生育率的變動受群眾生育觀念、生育養育成本、婚育時間安排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十四五”時期,壓低和抬升我國生育水平的因素共存,生育水平的變動取決于二者的綜合影響。
具體來看,壓低生育水平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首先,婚嫁、生育、養育、教育成本高昂,女性面臨的工作-家庭沖突顯著抑制了群眾的生育意愿,也導致了婚育推遲現象。這些壓低生育水平的因素在“十四五”時期仍將繼續存在。
其次,隨著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尤其是工業化、現代化帶來的我國人口婚姻和生育觀念的轉變。監測數據顯示,女性理想結婚年齡已從60后群體的26.2歲提升至90后群體的29.9歲,女性理想子女數從60后群體的2.04個降至90后的1.85個,90后群體打算生育子女數已降至1.66個,預計“十四五”時期我國生育水平在1.6以下的可能性更大。
第三,新冠肺炎疫情可能使年輕人群體就業、收入狀況的不確定性增強,人們的安全感降低,加劇女性面臨的生育養育困境,導致婚育安排延后甚至取消。
另一方面,分析我國人口轉變實際情況,也存在著促進我國生育水平回升的因素。一是,近年來,我國婚姻推遲和生育推遲現象顯著,是拉低生育水平的重要原因,同時也累積相當的被推遲生育潛能。從世界人口發展的規律來看,婚育推遲大多會得到一定程度的補償。“十四五”時期,隨著我國積極生育支持配套措施的出臺,廣大群眾在婚嫁、生育、養育、教育等方面面臨的壓力將會得到緩解,這將會促進被推遲的生育潛能釋放,促使生育水平向上波動。二是,總和生育率是時期指標,波動是常態。考慮到我國生育水平是在短期內快速從2016年的1.7左右下降至2020年的1.3,生育仍具有很大彈性,隨著積極配套措施的出臺,生育水平可能出現一定回升;三是,隨著新冠疫情的好轉,因疫情導致的婚姻推遲和生育推遲大部分將得到補償。
總的來看,“十四五”時期生育意愿低迷、婚育觀念轉變、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響在短期內仍將持續壓低生育水平,我國可能出現極低生育水平。但是,隨著生育支持配套措施的出臺,以及新冠疫情影響的消退,“十四五”末期或“十五五”時期我國生育水平可能出現一定程度的回升。
為積極應對低生育水平帶來挑戰,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需要多措并舉,綜合施策。
一是要實施更加積極的生育支持措施。隨著我國生育政策逐步調整,當前生育政策對生育水平的影響已經十分微弱,生育、養育、教育等配套措施成為影響人們婚育行為和生育水平的重要因素。未來應著力加強配套措施,切實解決群眾生育養育的后顧之憂。
二是要鼓勵適齡婚育。當前,我國處于第一次人口轉變和第二次人口轉變相疊加的時期,婚育行為和觀念正在發生一系列新變化,晚婚晚育普遍。應加強宣傳倡導,緩解群眾的生育養育壓力,鼓勵適齡婚育,促進家庭發展,提升生育意愿。
三是要加強人口動態監測。我國的人口發展處在重要轉折時期,多次調查均顯示,我國女性婚育觀念代際落差明顯,表現為年輕群體婚育推遲、生育意愿下降、婚姻穩定性降低、同居現象增多等特征,我國生育水平變動還沒有穩定。更長遠看,我國的總和生育率會穩定在什么水平或趨向什么水平,亟需加強人口動態監測,進一步把握我國的人口婚育變動趨勢。
(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李月)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生育 水平 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