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五十)
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
指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的物品,影響他人對該公共道路正常、合理的使用。公共道路的使用關系到公眾的利益,在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物,會對他人的安全造成不合理的危險。民法典第1256條規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行為人承擔侵權責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證明已經盡到清理、防護、警示等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堆放 傾倒 遺撒 妨礙 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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