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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科普基地管理辦法出臺
科技日報訊 (記者 馬愛平) 7月15日,記者從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獲悉,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科學技術部日前聯合印發《國家林草科普基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規范國家林草科普基地的申報、評審、命名、運行與管理等工作。
《辦法》指出,國家林草科普基地申報單位應具備鮮明的林草行業科普特色,開展主題明確、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科普活動,并擁有相關支撐保障資源;具備一定規模的專門用于林草科學知識和科學技術傳播、普及、教育的固定場所、平臺及技術手段;具有負責科普工作的部門,并配備開展科普活動的專(兼)職人員隊伍和科普志愿者,定期對科普工作人員開展專業培訓;具有穩定持續的科普工作經費,確保科普活動制度性開展和科普場館(場所)等常態化運行;面向公眾開放,具備一定規模的接待能力,符合相關公共場館、設施或場所的安全、衛生、消防標準;具備策劃、創作、開發林草科普作品的能力,并具有對外宣傳渠道等。
《辦法》明確,國家林草科普基地申報工作原則上每兩年開展1次。國家林草科普基地評審程序分為資格審查、現場核驗和組織審定3部分,公示無異議或異議消除的申報單位,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科學技術部聯合命名為“國家林草科普基地”,向社會公布并頒發證書和牌匾。
據悉,國家林草科普基地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會同國家科學技術部共同負責管理,成立國家林草科普基地管理辦公室。國家林草科普基地管理辦公室對已命名的國家林草科普基地給予一定的支持。科普基地可優先承擔國家級科普項目、參加全國性科普活動、提供專業人才培訓等;已命名的國家林草科普基地實行動態管理,命名有效期限為5年。
編輯:魯雅靜
關鍵詞:科普 草科 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