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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征稿啟事
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展示當代書法、繪畫藝術魅力,促進海峽兩岸文化藝術交流與合作,推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共同書寫和描繪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在提升海峽兩岸書畫藝術交流平臺基礎上,進一步打造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基地,決定在第十四屆海峽兩岸(廈門)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期間,舉辦第八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現將有關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 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人民政協網、福建省美術家協會、福建省書法家協會、政協廈門市翔安區委員會、臺灣兩岸和平文化藝術聯盟總會。
協辦單位:福建省收藏家協會、廈門市美術家協會、廈門市書法家協會。
承辦單位:廈門市翔安區政協辦公室、廈門市翔安區文體促進會、金門縣書法學會。
執行單位:廈門文廣會展有限公司
二、 組織機構
本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組委會由主辦、承辦單位有關領導共同組成。
評委由大賽組委會聘請國展評委、著名書畫家組成(為保證評審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評委名單)。
三、 征稿對象
年滿18周歲(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的海內外書畫家、各級書畫協會會員及有一定書畫造詣的愛好者均可投稿。
四、 征稿要求
1、 作品內容健康向上,以弘揚偉大民族精神,促進祖國統一,共筑“中國夢”為主旋律。詩詞、楹聯、古今名人名句均可。
2、 書法作品為毛筆書法,書體不限。草書和篆書作品須另附釋文,規格為6尺整張宣紙以內,橫豎均可,風格不限。手卷、冊頁作品均可投稿。所有作品除冊頁外請勿裝裱,歡迎投寄多字數作品。
3、 繪畫為中國畫,題材不限,山水、花鳥、人物皆可。國畫作品規格為4至6尺整張宣紙以內,橫豎均可,無須裝裱。
4、 本次展覽不征集硬筆書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5、 不收取作品評審費。
6、 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證復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藝術簡歷一份(用A4紙打印)。
7、 作品背面右下角請用正楷標注作者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編、常用電話號碼及參賽作品尺寸。
8、 為保證參賽作品順利寄達,請用掛號或快遞寄出,并請注明第八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字樣。
五、 作品評審及獎勵辦法
1、 評委會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對所有投稿作品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在專業書畫報及相關網絡等媒體上公布。
2、 本次展覽設入展作品330件(含獲獎優秀作品),評出書法、繪畫獲獎作品各15件。其中書法、繪畫一等獎各2名,書法獎金每人10000元,繪畫獎金每人15000元;書法、繪畫二等獎各3名,書法獎金每人5000元,繪畫獎金每人8000元;書法、繪畫三等獎各10名,書法獎金每人2000元,繪畫獎金每人3000元。以上所述獎金均為稅后、人民幣。
3、 福建省籍非省書協、省美協會員作者的作品被評為獲獎作品的,可作為福建省美協、省書協的入會條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頒發入展證書,獲獎作品頒發獲獎證書。入展與獲獎者均獲贈《第八屆“海峽杯”全國書畫展作品集》1冊。
六、 征稿時間
自見報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以作者當地郵戳為準。
七、 展覽及出版事項
1、 作品展覽時間:獲獎作品和入展作品將于2021年12月在廈門市美術館展出,屆時將邀請相關領導、兩岸著名書畫家代表、本屆活動部分獲獎者及社會知名人士參加開幕式。
2、 所有獲獎作品與入展作品將結集出版《第八屆“海峽杯”全國書畫展作品集》。
3、 所有參賽作品(含獲獎和入展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并擁有出版和處置的權力。因人手有限,所有投稿作品不退件。凡投稿者均視為已確認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規定。
八、 來稿請寄: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軟件園二期望海路6號之三1樓 郵編:361100
聯系電話:0592-5921202
第八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組委會
2021年5月25日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作品 書畫 全國 國書 第八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