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了飼養動物的日常管理義務,一些地方性法規對養犬人的資格和管理義務都有明確規定。一般而言,養犬人滿足主體資格條件后,需辦理登記手續獲得行政許可,并定期年檢和繳納管理費;犬類死亡或失蹤的,還需辦理注銷;犬類的轉讓需要辦理過戶等。只有辦理了這些手續,養犬才是合法行為。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辦理 養犬 手續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網站律師| 網站聲明| 聯系我們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管·人民政協報社主辦法律顧問: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和各種信息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20070號 京ICP備0907817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35063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79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8146989 舉報郵箱:rmzxw@rmzxb.com.cn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