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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副主席汪永清作主題發言
一、 關于社會救助立法的總體思路。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社會救助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為起草制定社會救助法提供了根本遵循,需要切實落實到總體思路、制度設計和程序規范中,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救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好地激發社會主義公平正義優勢。社會救助法應該是社會救助體系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通過明確救助對象、界定救助標準、完善救助內容、落實責任主體、規范救助程序,為多層次、多類別社會救助提供基本的法律規范,以更好地兜牢民生底線、增進民生福祉、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為此,在立法總體思路上建議把握:一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制度構建、程序設計等方面都要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困難群眾的生存權、發展權。二是體現政府責任、社會良心,按照保基本、兜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總體要求確定立法原則,規定能夠有效統籌救助資源、增強兜底功能、提升服務能力、強化保障機制的法律措施或政策取向,為需要救助的群眾提供穩定的安全預期。三是堅持基礎性、綜合性法律定位,堅持基本制度統一、基本政策協調、主要程序規范,堅持末位原則、兜底原則,加大統籌協調力度,通過構建統一規范、運轉高效的制度體制,確保社會公平正義底線兜得牢、水平會提高。
二、 關于需要關注的重點立法問題。一是推動基本制度統一、主要政策銜接、運行機制協調。各類社會救助似應都納入調整范圍,以確保各類社會救助基本制度統一、主要政策銜接,特別是對社會救助的基本原則、主要程序、責任規制,以及實施各種社會救助的條件、次序等作出明確規定。二是明確救助對象的條件和標準。法律需要明確回答什么人、在什么狀態下可以獲得社會救助。有兩個基礎性認定條件可以考慮:一是收入、資產和收支比,二是可綜合認定的客觀困難狀態。在此基礎上,可以結合實際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三是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建議在立法中細化激勵機制,可考慮通過對有關組織給予稅收優惠、費用減免、表彰獎勵等方式,以及政府購買服務、開發崗位、提供工作場所等,引導更多社會力量更廣泛地參與社會救助。還要有支持引導志愿者開展志愿服務的措施。四是鼓勵更多提供服務型社會救助。建議在總結實踐經驗基礎上,鼓勵地方以多種方式提供針對性精細化服務型救助。五是最大程度降低申請難度。社會救助制度設計要讓老百姓感到條件明了、手續方便、辦事快捷,對于特殊緊急的情況,似應規定采取“先救助后審核”的辦法,確保救助對象得到及時救助。還可鼓勵地方推廣“政策找人”。
三、 關于保障機制。一是明確救助資金分擔機制,確保社會救助資金支出具有法定約束和穩定預期。二是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建議法律明確規定建立社會救助綜合信息平臺,加強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等的互聯互通。三是加強基層經辦力量。建議落實中辦、國辦《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在法律中明確基層經辦機構和人員的主要職責。
編輯:張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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