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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瑞德資本集團董事長魏明德:香港社會救助的特色和亮點
香港社會救助走的是低稅制、低福利、高發展的路線,和西方福利國家發展方向不同。福利不是“開支”,而是“投資”——社會投資,即建立個人、家庭和社會的能力,以應付不斷轉變的挑戰;強調社會福利規劃政策的可持續性與發展潛能,力促不同單位及界別的積極參與。
一、 社會福利署負責執行福利、救助政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協助有需要的家庭達到一定入息水平,以應付生活基本需要。沒有單一的援助標準,而是充分考慮受助者特殊需求,高度細化,按照年齡、健康狀況、單身與家庭、收入與資產等來確定救助水平。其中,自力更生支援計劃提供就業補貼、培訓、工作經驗,把有工作能力的人士推回勞動市場,減少福利依賴。公共福利金計劃設有高齡津貼、傷殘津貼、長者生活津貼等。
二、 發展多元社會救助力量。非政府機構,如非牟利社會組織、慈善、志愿機構等,配合政府政策,結合不同社區、人群需要,以不同創新概念服務社會,經費來自政府資助、商界、社會公眾募集。社會企業則采用商業化自負盈虧的方式運營。無分國界,國際合作。疫情持續下,各國缺乏醫療物資,社會組織跨地合作、全球采購,幫助、關懷不同地區有需要人士。
三、 制度運行。資格審查嚴格、程序公開,依法監管,處罰嚴厲,將福利欺詐行為刑事化。在綜援批核后,社會福利署會定期復檢以核實受助人是否繼續符合資格。定期與政府其他有關部門進行資料核對。同時設立熱線及信箱方便市民舉報。非政府機構則以自訂標準評核合資格受惠者。申請人可在遇到不公時作出上訴或投訴,并由獨立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進行聆訊,作出最終決定。
編輯:張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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