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社會救助法的制定>發言摘登>委員發言
全國政協委員,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主任謝文敏:簡化救助程序讓困難群眾及時得到救助
按照草案征求意見稿的規定,社會救助程序要經過申請、受理、調查核實、信息核對、審核確認、結果公示等多道流程。實踐中,從申請到調查、第一次公示、審核、第二次公示后做出決定,通常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實際上往往需要兩個月的時間才能拿到救助,這個時間對于處于困難情況中的群眾來說確實比較長。為了全面提高社會救助工作效率,充分體現社會救助及時、便民特點,緩解救助對象燃眉之急,應在目前社會救助體制機制基礎上,制定簡化社會救助辦理程序。調研發現,一些地方通過探索創新,已經把工作日壓縮到了20天。建議立法明確進一步優化程序、簡化手續,實現救助程序的“短平快”,讓受助群體及時得到救助。
目前草案征求意見稿規定,對臨時救助中情況緊急的,可以先救助后審核。是否可以進一步擴大“先救助后審核”的適用范圍,特別是對緊急的、小額的社會救助都采用這一原則,讓困難群眾能夠得到及時救助。同時,通過事后復核、懲戒等制度來進行糾錯和調整,保證社會救助的公平公正。但是,這會在一定程度上加重財政負擔。是否可行,還存在分歧。或者可以先針對急難救助明確“先救助后審核”的原則。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