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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常委、四川省委會副主委,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一級巡視員張力:明確央地財政分擔機制夯實社會救助資金保障
政府是社會救助的主體,財政資金是救助資金的主要來源。實踐中各地做法不一,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越到基層,財政安排的社會救助資金越少;二是爭取下來的各類社會救助資金在基層不能跨科目使用;三是省級層面在救助對象認定時大多限定為戶籍人口,對流動常住人口的救助比較困難。
針對以上問題,在調研基礎上,有些個人思考與部委同志交流。
一、 是否可以立法明確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救助資金支出責任,為國家盡快制定社會救助經費保障國家基礎標準打下基礎。具體政策可以參照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保障方式,分檔明確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支出責任,如第一檔為8∶2,體現各級政府履行其社會救助的職責,切實做到應救盡救,保證社會救助水平。
二、 是否可以參照脫貧攻堅政策中縣級政府可以統籌使用涉農資金的辦法,出臺具體政策,在一定條件下賦予縣級政府適當統籌使用社會救助資金的權力,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三、 社會救助對象認定是否能以常住地為主,特別是醫療救助。
編輯:張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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