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四十六)
診療過錯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民法上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醫療損害責任中過失應以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是否盡到相應的注意義務為標準,如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沒有盡到高度注意義務,未能按照當時的醫療水平通常應當提供的醫療服務而給予患者誠信、合理的醫療服務,存在診療上的過錯,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過錯 診療 一詞 解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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