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第1181條規定,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責任。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如果被侵權人為組織的,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侵權人 死亡 權利 誰來 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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