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四十一)
教唆、幫助行為
指利用言辭對他人進行開導、說服,或通過刺激、利誘、慫恿等方法使他人從事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幫助行為是指給予他人幫助,例如提供工具或指導方法等,以便該行為人易于實施侵權行為。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幫助 一詞 解丨 教唆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網站律師| 網站聲明| 聯系我們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管·人民政協報社主辦法律顧問: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和各種信息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20070號 京ICP備0907817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35063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79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8146989 舉報郵箱:rmzxw@rmzxb.com.cn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