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四十)
遺產(chǎn)必留份
指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這是對遺囑人以遺囑處分財產(chǎn)權利的法律限制,享有繼承“必要的遺產(chǎn)份額”的繼承人,必須同時具備缺乏勞力和沒有生活來源兩個條件。民法典第1141條規(guī)定:“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chǎn)份額。”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遺產(chǎn) 一詞 解丨 必留 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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