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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選舉事務處呼吁符合資格未登記選民在5月2日前遞交登記申請
香港特區政府選舉事務處22日呼吁符合資格而尚未登記為地方選區及(或)功能界別選民的個人或團體,在現行法定限期5月2日或之前遞交選民登記申請,使其登記資料可被納入2021年正式選民登記冊,并可以在今年舉行的公共選舉中投票。
選民登記的指定表格可于選舉事務處、各區民政事務處及公共屋邨辦事處索取,亦可于選民登記網站下載。香港市民在提交選民登記申請表格時,要填上電話號碼和電郵地址,方便選舉事務處在有需要時可更快捷和有效地聯絡申請人。
填妥的選民登記表格可經郵寄、電郵或通過選舉事務處電子表格上載平臺在5月2日或之前遞交。
選舉事務處再次呼吁已登記選民,如收到選舉事務處發出的查訊信件,必須盡快在今年5月2日或之前按信上的指示通過郵寄、傳真或電郵回復,以保留他們的選民登記。
另外,香港特區立法會正在審議特區政府于4月14日提交的《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其中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界別分組)和立法會功能界別的組成將有主要改動。如《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選舉事務處計劃在6月作特別安排,為所有選委會界別分組的投票人進行選民登記,同時為立法會功能界別中新符合資格以及受影響的選民處理其選民登記事宜。(總臺記者 周偉琪 金東)
編輯:劉紅色
關鍵詞:選民 登記 選舉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