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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最高法院決定維持取消前總統盧拉有罪判決
新華社里約熱內盧4月15日電(記者趙焱 陳威華)巴西聯邦最高法院15日舉行全會,就3月8日聯邦大法官法欣宣布取消對前總統盧拉涉嫌貪腐判決的決定進行表決,最終以8票同意3票反對,維持法欣大法官的決定。
這一決定意味著盧拉恢復“自由身”,具有參加2022年巴西總統大選的權利。但如果他在明年總統候選人注冊之前再度被判有罪,則不能參選。
法欣認為,2018年由庫里蒂巴第十三聯邦法庭對盧拉做出的關于在海濱城市瓜魯雅住宅案中的貪腐和洗錢罪判決“均無效”,相關案件應移交巴西利亞聯邦區的法院審理。
巴西聯邦總檢察院隨后指出,法欣一名大法官的決定不足以還給盧拉自由,應該由最高法院全會來裁決。最高法院接受了總檢察院的要求,于15日對法欣的決定進行了投票。
投贊成票的大法官們均認為,盧拉在“洗車行動”反腐調查中受到的各項指控與巴西石油公司貪腐案并無直接聯系,因此法欣的決定是合理的。
盧拉于2003年至2010年任巴西總統。其間,巴西經濟獲得高速發展。2014年,巴西司法機關啟動了一項名為“洗車行動”的大規模反腐調查。2017年,盧拉被一審判決在海濱城市瓜魯雅住宅案中犯有貪腐和洗錢罪,2018年1月聯邦第四地區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定罪,同年4月盧拉被捕入獄。2019年11月,最高法院通過決議,認為二審被判有罪后入獄不符合憲法,因為嫌疑人還有一次上訴機會,盧拉遂被暫時釋放。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盧拉 巴西 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