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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正加快漁業法修訂 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
我國是世界上養殖水產品總量超過捕撈總量的主要漁業國家。據農業農村部發布的《2019年全國漁業經濟統計公報》,2019年全國水產品總產量6480.36萬噸,其中,養殖產量5079.07萬噸。
改革開放四十多年及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取得重大成就,但依然存在突出問題,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成為時代所需。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武維華公開表示,隨著當前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深入,民眾對優質安全水產品、優美水域生態環境的需求與水產品供給結構性失衡、漁業資源環境過度利用之間的矛盾仍較為突出。他與多位委員推動修改漁業法。
據悉,漁業法自1986年頒布以來,曾于2000年進行一次大修,之后20多年沒有進行過實質性修改,在法律責任、漁政執法、制度配套等方面存在不少空白和問題。
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研究中心主任楊朝霞表示,漁業法修改正在醞釀之中。他告訴科技日報記者,此次修改的重要變化體現在強調生態保護。“現行漁業法主要關注保護漁業資源,對生態問題關注較少,現在強調保護漁業資源和保護水域生態兼顧。”楊朝霞說。
例如,2019年8月農業農村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第四十二條指出,“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和生態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攜帶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和生態的裝置、器具、有毒物質進入漁業水域”。與該條款對應的原漁業法第三十條表述為“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
楊朝霞表示,在這種背景下,水產養殖中的農藥濫用問題更應引起關注。“水域不是一個封閉空間,會對生態環境產生外溢性,所以水產養殖中需要衡量對生態系統的影響。農藥濫用會波及水域,造成環境污染,破壞生態系統。”
編輯:魯雅靜
關鍵詞:漁業 水產 發展 養殖業 綠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