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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際剛:高質量推進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
經過改革開放40多年的發展,我國在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方面取得重要進展,但同時,我國市場體系建設還處于初級階段,與我國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邁向全面現代化強國所需要的高標準市場體系還有相當大的差距。2021年1月31日,新華社發布中辦、國辦印發的《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
一、 高標準市場體系的內涵是什么?
高標準市場體系的內涵是十分豐富的,也是動態變化的,需要從系統、多維的角度加以認識。
一是高標準的市場基礎制度。嚴格的產權保護是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的原始動力。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破除各種市場準入隱形壁壘,是形成全國統一市場、發揮全國超大市場規模優勢的前提條件。公平競爭是有效的市場運行機制,能夠促進市場主體充分競爭、優勝劣汰,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二是高標準的要素市場化配置。推動經營性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推動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培育發展知識、技術和數據要素市場,各類生產要素得以高效流動與有效配置。
三是高標準的市場環境和質量。產品和服務質量安全可靠,消費者權益得到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獲得感強。
四是高標準的市場基礎設施。建設體系完整、功能強大、結構優化、集約高效、經濟適用、智能綠色、安全可靠、城鄉一體、國內國際統籌發展的人員流、商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渠道等基礎設施。
五是高標準的市場開放。開放領域持續擴大,開放深度持續拓展。服務業市場準入擴大,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短化簡化。對標國際競爭規則,實現市場交易規則、交易方式、標準體系的國內外融通。
六是高標準的市場結構。市場主體多元,大中小企業和諧共生,上游中游下游產業鏈協同發展,產業生態具有很強的韌性。
七是高標準的現代市場監管機制。形成權威高效、規則合理、審慎包容、動態優化、前瞻性強的現代市場監管體系,維護市場安全和穩定運行。
二、 為什么要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市場體系建設取得長足進展,市場規模體量很大,市場結構持續優化,市場發展環境不斷改善,國內市場對外吸引力明顯增強,但仍存在不少問題。
一是市場體系基礎制度不健全。在市場準入、競爭、退出、監管等關鍵環節,市場主體所需的部分基礎性制度保障不到位。產權制度需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需更加公開透明,市場競爭需進一步公平有序。
二是要素市場發展相對滯后。要素市場化配置程度總體不高,要素流動存在體制機制障礙。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市場發育不足,市場決定要素配置范圍有限,新型要素快速發展但相關市場規則建設滯后。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尚未形成。企業家、職業經理人等中高級勞動力市場不完善等。
三是市場環境還不夠完善。行業壁壘、區域封鎖、標準不一致等問題仍然存在。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市場基礎設施存在較大區域差距。
四是市場監管還有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地方。監管體系部門和區域協同不夠,在監管中引入大數據、信用、社會共治等的步伐有待加快,市場信用體系尚待完善。
在新發展階段,必須著力解決上述問題,通過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形成構建新發展格局的現實動力,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需求側管理。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踐行新發展理念的戰略需要。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構建市場機制有效、微觀主體有活力、宏觀調控有度的經濟體制,使創新成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協調成為持續健康發展的內生特點,開放成為雙循環相互促進的必由之路,共享成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根本目的。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順應新發展階段的現實需要。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需要有更加完善的市場運行機制與制度框架。要將市場體系建設融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之中。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有利于加快形成新發展格局的制度基礎。高標準市場體系,是基于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以及支撐市場機制有效運行的市場主體、市場規則、市場秩序、市場環境、市場基礎設施、市場結構等的有機統一,是由市場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各個層面相互關系和內在聯系構成的一個有機整體。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破除妨礙生產要素市場化配置和商品服務流通的體制機制障礙,暢通市場循環,疏通政策堵點,打通流通大動脈,推進市場提質增效,可以充分發揮大國經濟規模效應與集聚效應,貫通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促進國內供需有效對接,暢通內部大循環,提供強大國內市場和供給能力,支撐并帶動外循環。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內生動能。推動高質量發展,需要依靠高水平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和高標準市場體系的建設,加快質量、效率和動力變革,把有限資源配置到更高效領域,在更高水平上實現供需動態平衡和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整體躍升。高標準市場體系既是衡量高質量發展的重要特征之一,又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源。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關鍵舉措。高標準市場體系是對現代市場體系的延續和升級,更加強調制度的完備性,更加強調公平競爭,更加強調政府維護市場秩序的重要性。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進一步理順政府與市場關系的具體行動,是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
三、 如何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
基礎制度方面: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健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消除地區壁壘、部門壁壘、產業壁壘。清理和廢止一切有礙統一開放、公平競爭的部門、地區規章。對各種類型企業一視同仁。能夠放開的行業及時放開。
要素方面:深入推進要素市場化改革,促進要素有序流動,理順要素價格形成機制,健全要素市場運行機制。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完善土地管理體制;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暢通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渠道,完善技術技能評價制度,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完善股票市場基礎制度,加快發展債券市場,增加有效金融服務供給;健全職務科技成果產權制度,完善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方式,培育發展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人,支持國際科技創新合作;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共享,加強數據資源整合和安全保護;健全要素市場化交易平臺,完善要素交易規則和服務。
環境質量方面:強化標準引領,形成“底線標準、消費者滿意標準、戰略性標準、國家安全標準、未來標準”相統一的產業標準體系。形成以質量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推動企業精心設計、精益生產、精細服務。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制度、誠信體系建設,完善產品召回制度。
開放方面:有序擴大服務業市場開放,完善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依托國內大市場優勢,促進國際合作。推動貿易和投資便利化。以高度開放和對外連接的超大規模國內市場,吸引各方資源和要素。構建多元化國際市場,穩定擴大傳統市場,積極開拓新興市場,努力發展潛力市場,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基礎設施方面:統籌傳統與新型基礎設施發展。推動基礎設施迭代升級,推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與綜合協同。提高基礎設施的供給質量和效率。優化基礎設施空間布局、功能配置、規模結構,創新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維護、更新等各環節發展模式。增強基礎設施服務國家重大戰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支撐保障能力。形成高效聯通的商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通道與樞紐。建設智能大市場,引導數字化平臺健康發展。
市場結構方面:進一步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釋放國有經濟活力。大力支持民營經濟與中小企業發展,提升其競爭力、創新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構建大中小企業共生共享的產業生態體系。
監管方面:健全監管體系,“放得開,管得住”。合理劃分中央各部門、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監管職責。推動監管透明化,改變和消除部分監管機構與利益主體利益輸送、利益捆綁的情況。對于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要創新思維與監管方式,以“包容、審慎”的原則促進其發展,抓緊研究制定數字經濟領域的壟斷與限制競爭的監管規則等。(作者系中國國際發展知識中心副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魏際剛)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高標準市場體系